依据《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经深圳市城市规划委员会授权,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2019年第1次局长办公会会议审批通过[宝安中心区]法定图则02-03地块个案调整,并于2019年1月10日至2月8日对法定图则个案调整方案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后对公示意见进行了处理。现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特此通告。
附件:图则调整图示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
2019年6月6日
文档附件:
图则调整图示.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