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罗湖04-02号片区[清水河地区]法定图则
来源: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日期: 2014-04-04 【字号:大 中 小】
经深圳市城市规划委员会授权,本图则经法定图则委员会二00九年第15次会议审批通过!
修订说明
深圳市罗湖04-02号片区[清水河地区]法定图则NO.LH04-02/01(以下简称上版图则)于2002年经市规划委员会审批通过并公布,在图则颁布实施的5年中,我市产业发展环境、本片区外部影响因素、内部建设需求均发生了较大变化。为进一步促进物流产业发展,解决片区功能与用地布局、道路交通组织以及环境影响等问题,对该片区上版图则进行修订,制定深圳市罗湖04-02号片区[清水河地区]法定图则NO.LH04-02/02。
本次修订的主要目标是依据《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2007-2020)》、《深圳市现代物流业布局规划》和《深圳市物流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标准》等相关规划和要求,根据园区功能布局优化和土地集约利用的原则,对上版图则确定的功能定位、用地布局、发展规模与开发强度、道路交通组织、公共配套设施、市政基础设施和防灾减灾设施等方面进行调整,以促进清水河片区物流产业的发展和城市建设面貌的提升,具体包括以下七个方面:
(1)功能定位调整:上版图则确定清水河片区的功能定位为“以福田、罗湖区为主要服务范围的城市商业仓库及生活性物资的贮存运输基地,城市综合性农产品批发基地, 特区东北部重要的城市客、货交通枢纽和换乘中心”。本图则调整为“服务于福田、罗湖区以终端消费品为主的城市现代物流配送基地”。
(2)用地布局调整:根据园区产业集中发展和环境保护的要求,对上版图则的功能与用地布局进一步优化。上版图则规划环仓路以内的用地主要调整为仓储用地和市政公用设施用地,环卫设施环境影响范围内的用地规划调整为仓储用地和市政公用设施用地。
(3)发展规模与开发强度调整:按照土地集约利用的要求,对规划仓储用地开发强度进行适当调整。上版图则规划人口3.2万人,本图则与上版图则保持一致。上版图则确定片区总建筑面积为180万平方米左右,本图则确定片区开发总建筑面积宜控制在245至285万平方米内。
(4)道路交通组织调整:落实梅林——布心通道规划,沿片区内东侧铁路货运站专用线增加联系清水河片区与笋岗片区交通联系的市政支路;调整完善清水河一路以南环仓路以内的道路网络;根据园区内已批道路施工图,调整上版图则部分道路的红线宽度和线位,增加路口渠化;根据现状建设情况,优化片区北部居住区道路线位;取消园区内部分铁路专用线,优化铁路货运站用地。
(5)公共配套设施规划调整:根据片区需求和上版图则规划配套设施用地落实情况,对配套设施布局和用地进行调整。教育设施方面,根据环卫设施影响范围和现状用地情况,对规划中小学位置进行适当调整。行政管理与社区服务设施方面,根据行政辖区调整,将上版图则规划的11个居委会调整为3个,并相应增加2个社区警务室。
(6)市政设施规划调整:在上版图则的基础上,规划增设2个给水泵站, 2个排水泵站,4个压缩式垃圾转运站,1个变电站,1个液化石油气瓶装供应站,1个天然气加气站。
(7)防灾减灾设施规划调整:利用取消的上版图则规划的派出所用地,规划调整为1处小型普通消防站。
目 录
1 总则
2 目标与定位
3 用地性质
4 开发强度
5 配套设施
6 道路交通
7 地名
8 城市设计及其他有关规定
表5.1 配套设施规划一览表
序号 |
设施类别 |
项目名称 |
数 量 |
所在地块号 |
||
总量 |
规划增加 |
现状保留 |
规划 |
|||
1 |
教育设施 |
中专 |
1 |
— |
02-06 |
— |
中学 |
2 |
1 |
02-07 |
06-11 |
||
小学 |
2 |
1 |
11-07 |
13-02 |
||
幼儿园 |
5 |
5 |
— |
02-11,02-14,11-03,12-08,13-05 |
||
2 |
医疗卫生设施 |
社区健康服务中心 |
4 |
3 |
01-07 |
01-01,09-04,11-05 |
3 |
文娱设施 |
居住区级文化中心 |
8 |
5 |
02-14,02-15,03-03 |
10-03,01-01,09-08,11-05,12-06 |
4 |
体育设施 |
综合体育活动中心 |
1 |
1 |
— |
10-03 |
社区体育活动场地 |
2 |
1 |
12-02 |
01-05 |
||
5 |
行政管理与社区服务社设施 |
社区居委会 |
3 |
1 |
02-15,09-08 |
11-05 |
社区警务室 |
3 |
1 |
02-12,09-08 |
11-05 |
||
社区服务站 |
3 |
1 |
02-15,09-08 |
11-05 |
||
6 |
商业设施 |
肉菜市场 |
5 |
1 |
01-04,01-07,09-10,13-11 |
12-10 |
7 |
道路交通设施 |
公交场站 |
4 |
3 |
14-04 |
07-06,10-01,13-14 |
社会停车场(库) |
8 |
6 |
09-07,14-08 |
01-02,06-09,06-01, 07-08,13-06 ,14-03 |
||
加油站 |
2 |
— |
03-02,05-01 |
— |
||
8 |
给水排水设施 |
给水泵站 |
2 |
1 |
09-09 |
05-06 |
排水泵站 |
2 |
2 |
— |
13-10,13-19 |
||
9 |
电力设施 |
变电站 |
2 |
1 |
04-04 |
02-02 |
电缆终端站 |
1 |
— |
02-20 |
— |
||
10 |
邮政设施 |
邮政支局 |
1 |
1 |
— |
11-05 |
有线电视设施 |
有线电视分中心 |
1 |
— |
07-03 |
— |
|
11 |
燃气设施 |
液化石油气瓶装供应站 |
1 |
1 |
— |
05-08 |
天然气调压站 |
1 |
— |
02-23 |
— |
||
天然气加气站 |
1 |
1 |
— |
02-23 |
||
燃气抢险中心 |
1 |
1 |
— |
02-23 |
||
12 |
环卫设施 |
垃圾转运站 |
4 |
4 |
— |
02-08,07-09,13-07,14-12 |
公共厕所 |
16 |
11 |
01-04,03-02,05-01, 14-04,14-07 |
02-08, 06-01,06-03,07-06,07-09,10-01,10-03,13-07,13-11,13-14,14-12 |
||
13 |
防灾减灾设施 |
消防站 |
1 |
1 |
— |
10-05 |
注:地块号加下划线表示该设施非独立占地建设。
(1)城市快速路:玉平大道,红线宽度60米,为双向四-八车道(高速公路);泥岗东路,红线宽度50-80米,为双向八车道+双向四车道辅道;
(2)城市主干路:布吉路,红线宽度50米,为双向六车道;
(3)城市次干路:红岗路,与玉平大道共线部分,红线宽度60米,双向6-8车道,其余部分,红线宽度21米,双向四车道;德兴路,红线宽度15米,双向四车道;清水河一路,红线宽度30米,双向四车道;环仓北路,红线宽度15米,双向四车道;环仓东路,红线宽度15-22米,双向四车道;环仓南路,红线宽度15-22米,双向四车道;清水河三路,红线宽度25米,双向两车道;清水河五路,红线宽度15-20米,双向两车道等;
(4)城市支路:服务于片区内部交通的道路。
(1)醒目,行人可直穿;
(2)每日通行时间至少为6:00-22:00;
(3)最小宽度为5米,在可能的条件下应保证6米的净宽。
表7.3 规划地名一览表
类别 |
序号 |
规划名称 |
现状名称 |
命名说明 |
道路等级 |
备 注 |
道路 |
1 |
玉平大道 |
玉平大道 |
沿用现有名称 |
快速路 |
红岭立交至平湖 |
2 |
泥岗东路 |
泥岗东路 |
沿用现有名称 |
快速路 |
泥岗西路至洪湖立交桥 |
|
3 |
布吉路 |
布吉路 |
沿用现有名称 |
主干路 |
布吉联检站至文锦北路与泥岗东路相交处 |
|
4 |
红岗路 |
红岗路 |
沿用现有名称 |
次干路 |
德兴路至泥岗西路 |
|
5 |
德兴路 |
德兴路 |
沿用现有名称 |
次干路 |
西环路至红岗路 |
|
6 |
环仓北路 |
环仓路 |
依据相对空间位置,参考现有名称,故名 |
次干路 |
红岗路至环仓东路 |
|
7 |
环仓东路 |
依据相对空间位置,参考现有名称,故名 |
次干路 |
环仓北路至环仓南路 |
||
8 |
环仓南路 |
依据相对空间位置,参考现有名称,故名 |
次干路 |
红岗路至布吉路 |
||
9 |
清水河一路 |
清水河一路 |
沿用现有名称 |
次干路 |
红岗路至环仓东路 |
|
10 |
清水河二路 |
清水河二路 |
沿用现有名称 |
支路 |
红环路至环仓东路 |
|
11 |
清水河三路 |
清水河三路 |
沿用现有名称 |
次干路 |
环仓北路至环仓南路 |
|
12 |
清水河四路 |
清水河四路 |
沿用现有名称 |
支路 |
环仓北路至清水河一路 |
|
13 |
清水河五路 |
清水河五路 |
沿用现有名称 |
支路 |
环仓北路至环仓南路 |
|
14 |
清水河六路 |
清水河六路 |
沿用现有名称 |
支路 |
清水河二路至清水河一路 |
|
15 |
樟輋路 |
樟輋路 |
沿用现有名称 |
支路 |
德兴路至鹤围路 |
|
16 |
鹤围路 |
鹤围路 |
沿用现有名称 |
支路 |
德兴路(临近青湖山庄)-德兴路(临近樟輋工作站) |
|
17 |
广清路 |
—— |
临近广深铁路,位于清水河物流园区内,故名 |
支路 |
樟輋路至泥岗东路 |
|
18 |
红岗村路 |
—— |
位于红岗村居住区内,故名 |
支路 |
红岗路至宝岗路 |
|
19 |
吓围路 |
—— |
临近吓围村,故名 |
支路 |
鹤围路至环仓北路 |
|
20 |
农批路 |
—— |
位于布吉农产品批发市场内,故名 |
支路 |
布吉路至洪湖西路 |
|
21 |
红环路 |
—— |
连接红岗路和环仓北路,故名 |
支路 |
环仓北路至红岗路 |
|
22 |
油气路 |
—— |
临近油气品仓储区,提示园区发展演绎,故名 |
支路 |
红岗路至清水河五路 |
|
23 |
清梅路 |
—— |
提示园区发展演绎,方便空间定位,故名 |
支路 |
清水河二路至环仓南路 |
|
24 |
清木路 |
—— |
提示园区发展演绎,方便空间定位,故名 |
支路 |
清水河一路至环仓南路 |
|
自然地理实体 |
1 |
布吉河 |
布吉河 |
沿用现有名称 |
河道 |
—— |
主要公共开敞空间 |
1 |
红岗公园 |
红岗公园 |
沿用现有名称 |
公园 |
—— |
(1)保护和利用本片区及周边良好的自然生态环境;
(2)营造现代物流园区新形象;
(3)塑造亲切宜人的人居环境。
(1)结合功能结构布局,形成仓储物流、商贸、居住生活等各具特色的景观分区,各景观分区的建筑形式和色彩构成上要相互协调;
(2)本片区的建筑高度分区分为高层引导区、一般引导区、高层限制区。泥岗东路沿线、布吉路沿线、深惠大道沿线为高层引导区,市政高压走廊附近为高层限制区,其它可建区为一般引导区;
(3)临近泥岗东路、布吉路、深惠大道的区域布置少量高层建筑,建筑形式宜以点式为主,禁止板式高层建筑。
(1)公共空间与公共建筑、绿化系统结合布置,在清水河一路与清水河三路交叉口附近以及居住区内布置相对集中的公共空间;
(2)公共空间和公共设施必须为所有人(包括残疾人)提供安全舒适的通道。
(1)城市公共绿化系统结合各居住区和活动规律就近布置,方便居民的休闲和游憩;
(2)主干路两侧按规划设置绿化隔离带,与行道树、绿地、街道设施形成完整的道路绿化;
(3)对规划区内的山体、自然生态用地,结合《深圳市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规定》和红岗公园建设要求予以保护,严禁盲目开发和破坏。对于道路、市政设施建设以及建筑造成的自然山体破坏必须进行植被复原和相关保护措施;
(4)各项规划绿地应严格按照规划“图表”实施建设,禁止任何商业开发行为侵占绿地。
(1)通过对建筑高度的控制,形成具有韵律和节奏、有层次感的城市天际轮廓线;
(2)重点处理清水河一路、清水河三路的景观界面,通过商业服务业建筑、仓储建筑和绿化开敞空间的融合来创造现代物流园区景观形象;
(3)在建筑形式和色彩上,应反映现代物流园区的风貌特征,以简洁、明快、大方的现代风格为主。
(1)各类型的广告应进行统一规划协调布置;
(2)标识应清晰、明确、规范;标识物的形式应与周围环境相协调;
(3)考虑居住环境的舒适性和公共空间的视觉质量;
(4)保证行人和机动车驾驶员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