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岗204-05&T6&303-10&T4号片区[宝龙东-新布地区]法定图则
来源: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日期: 2014-04-14 【字号:大 中 小】
经深圳市城市规划委员会授权,本图则经法定图则委员会二O一二年第19次会议审批通过!
目 录
1 总则
2 目标与定位
3 用地性质
4 开发强度
5 配套设施
6 道路交通
7 城市设计
8 城市更新
9 地名
10 其它规定
1 总则
1.1 本图则适用范围包括两片,分别为图则地区北片(简称“北片”)和图则地区南片(简称“南片”)。北片范围为深惠高速公路、深汕高速公路、规划龙坪大道、丹梓大道、深汕路围合区域,面积395.96公顷,南片范围为深汕路、东纵路、金坪路、锦龙大道、清风大道围合区域,面积218.26公顷。南片、北片总面积614.22公顷。
1.2 制定本图则的主要规划依据是:《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深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20)》、《深圳市龙岗中心组团分区规划(2005-2020)》、《坪山新区综合发展规划(2010-2020)》及其它经批准的相关专项规划。
1.3 制定本图则遵循的总体原则是:统筹安排、协调发展原则;优先保障公共利益原则;适度弹性,科学开发的原则;改造与整治相结合的原则。
1.4 本片区内的土地使用及一切开发建设活动必须遵守本图则的有关规定。本图则未包括的内容应符合国家、广东省及深圳市的有关政策、法律、规范相关条款的规定。
1.5 本图则涉及的所有技术指标(其中特别注明者除外)均依据《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2004版)(以下简称《深标》)确定。
1.6 在本片区内编制详细蓝图、城市设计或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均应以本图则的要求为依据进行。
1.7 本图则由市规划委员会负责解释;若需修改,必须符合《条例》第二十七、二十八条的规定。
2 目标与定位
2.1 北片发展目标 :近期以完善配套设施为主,远期依托深圳东站和坪山中心区发展成为配套设施完善的社区中心;主导功能 :近期以维持现状生产功能为主,远期以公共服务功能、生活功能及与宝龙高新技术产业园配套的 生产功能(制造业、现代物流业)为主。
2.2 南片发展目标 :近期以完善片区配套设施为主,远期建设成为坪山新区的中高端居住区;主导功能 :近期以保留现状的生产、生活功能为主,远期以居住及其生活配套功能 为主。
2.3 本片区的发展策略是:(1)生态优先策略。基于图则周边的良好生态环境,在此基础上统筹考虑功能布局。( 2) 弹性控制策略。结合图则发展目标,近期以维持现状、完善配套设施为主,为片区远期整体功能提升预留弹性空间。( 3)功能提升策略。结合图则区域发展条件, 未来视片区发展情况逐步调整用地功能,提升土地效率。 (4)品质提升策略。提升图则地区的整体环境品质,综合整治原村宅,提升图则地区的整体城市形象。
3 用地性质
3.1 本片区规划用地性质主要包括:居住用地(R)、商业用地(C)、政府社团用地(GIC)、工业用地(M)、仓储用地(W)、对外交通用地(T)、道路广场用地(S)、市政公共设施用地(U)、绿地(G)、水域及其 它非建设用地(E)等十大类用地;
3.2 本图则所确定的用地性质是对未来土地使用的控制与引导,现状已建的合法建筑与本图则规定的用地性质不符的,可继续保持其原有的使用功能;如需改造或重建,须按本图则规定进行。
3.3 本图则所确定的公共服务设施和城市基础设施,若安排在土地使用权已出让的地块内,相关管理部门可根据有关法规的规定,在有需要的时候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
3.4 本图则所确定的地块界线,在规划设计中,可根据实际情况将地块进行合并或细分。
3.5 本图则对地块规定了两类用地性质:一类是指“规划确定的用地性质”;二类是指“经规划主管部门批准后可变更的用地性质 ”。
3.6 本图则 所确定的用地性质为地块的主导用地性质,可按相关规定兼容部分指定的其它用地性质。
3.7 图则北片沿深汕路 以北、同乐同德路以南地区未来可视情况按程序进行城市更新,发展方向应根据北片发展目标,以商业、商业办公、居住及旅馆业等功能为主,打造社区中心。
3.8 图则南片沿深汕路以南、坪兰路以北地区未来可视情况进行城市更新,发展方向应根据南片发展目标,以居住、商业功能为主,打造坪山新区的中高端居住区。
3.9 本图则规定的发展备用地可安排 生产性用地(M1),其中04街坊内的发展备用地未来 可继续发展工业或视片区整体发展与地块内的工业用地一并进行城市更新发展居住、商业等生活配套功能。发展备用地具体用地性质确定时,须编制规划并按相关程序报批。
4 开发强度
4.1 本图则北片建设规模总量约为 164.91万平方米;南片建设规模总量约为 157.11万平方米 (不包含公共服务设施和城市基础设施)。
4.2 本图则各地块土地开发强度上限详见本图则“图表”的规定。为集约利用土地,图则地区内工业及仓储用地的开发强度须同时满足相关规定的容积率下限指标要求;居住及商业等用的开发强度不应少于本图则“图表”确定的开发强度的90%。
4.3 图则南片北部地区属于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北片和南片南部地区属于地质灾害次重点防治区,本图则执行过程中,地块开发强度的确定须同时满足工程地质安全建设等相关规定。
4.4 本图则中确定的地块用地面积,因地块合并、细分或调整发生变化时,应保持地块总建筑面积不变,并对地块容积率作相应调整。
4.5 本图则中对规划确定的公共服务设施和城市基础设施的容积率不予规定,其开发强度按照国家、省、市等相关规定确认。
5 配套设施
5.1 本片区内的配套设施包括公共服务设施和交通市政设施。
5.2 本图则中配套设施依据上层次规划和本片区开发强度及人口规模综合确定,不应减少数量或压缩规模,当实际开发建设的总量超过规划总量一定限度,对本片区配套设施造成较大影响时,应对本图则进行必要检讨。
5.3 本图则确定的配套设施,在满足相关规范下,可适当增加建设规模以扩大容量;在有利于配套设施近期实施等条件下,可对其具体用地范围及布局进行合理的微调。
5.4 北片 居住人口:现状 约为3.3万人(现状人口来源于2009年现状调研统计数据) ,规划 约2.26万人 。
5.5 南片居住人口 :现状约为4.3万人(现状人口来源于2009年现状调研人口统计数据) ,规划 约3.80万人 。
5.6 图则片区内需进行城市更新时,应结合图则要求,根据《深标》增设公共服务设施、 校核市政基础设施容量,经充分论证后按其审批程序报批。
5.7 本图则配套设施设置详见“配套设施规划一览表”(表5. 7a、5. 7b)。
表5.7a:配套设施规划一览表(北片)
| 序号 |
设施类别 |
项目名称 |
数量 |
所在地块号 |
备注 |
||
| 总量 |
规划增加 |
现状保留 |
规划 |
||||
| 1 |
教育设施 |
幼儿园 |
2 |
0 |
2-10(11班)、03-16(13班) |
-- |
11班13班 |
| 九年一贯制学校 |
1 |
0 |
04-01(扩) |
-- |
54班 |
||
| 普通高中 |
1 |
1 |
-- |
04-01 |
36班 |
||
| 2 |
医疗卫生设施 |
社区健康服务中心 |
1 |
1 |
-- |
06-02 |
|
| 门诊部 |
1 |
0 |
03-15 |
-- |
|||
| 3 |
文娱设施 |
居住区级文化中心 |
1 |
0 |
03-14 |
-- |
|
| 居住小区级文化室 |
1 |
1 |
-- |
04-03 |
|||
| 社区体育活动场地 |
1 |
1 |
-- |
03-13 |
|||
| 5 |
行政管理与社区服务设施 |
社区居委会 |
1 |
0 |
06-02 |
-- |
|
| 社区警务室 |
1 |
1 |
-- |
02-04 |
|||
| 社区服务站 |
1 |
1 |
-- |
03-14 |
|||
| 社区老人日间照料中心 |
1 |
1 |
-- |
03-12 |
|||
| 肉菜市场 |
1 |
0 |
06-02 |
-- |
|||
| 6 |
道路交通设施 |
社会停车库 |
1 |
1 |
-- |
03-13 |
|
| 公交首末站 |
2 |
0 |
04-11、05-15 |
-- |
|||
| 7 |
广电设施 |
有线电视分中心 |
1 |
1 |
-- |
02-09 |
|
| 8 |
邮政设施 |
邮政所 |
2 |
1 |
04-04 |
02-09 |
|
| 9 |
环卫设施 |
公共厕所 |
2 |
2 |
05-27 |
02-15 |
|
| 再生资源回收点 |
2 |
2 |
05-27 |
02-15 |
|||
| 垃圾转运站 |
2 |
2 |
05-27 |
02-15 |
|||
| 10 |
防灾减灾设施 |
消防站 |
1 |
1 |
-- |
05-26 |
|
| 应急避难场所 |
2 |
2 |
-- |
03-13、04-01 |
|||
| 11 |
供应设施 |
水厂 |
1 |
0 |
05-12 |
-- |
|
注:下划线表示该设施为非独立占地。
表5.7b:配套设施规划一览表(南片)
| 序号 |
设施类别 |
项目名称 |
数量 |
所在地块号 |
备注 |
||
| 总量 |
规划增加 |
现状保留 |
规划 |
||||
| 1 |
教育设施 |
幼儿园 |
3 |
2 |
09-29(扩至9班) |
08-08(12班)、08-26(12班) |
|
| 九年一贯制学校 |
1 |
1 |
-- |
08-13 |
54班 |
||
| 普通高中 |
1 |
1 |
-- |
08-15 |
36班 |
||
| 2 |
医疗卫生设施 |
社区健康服务中心 |
2 |
2 |
-- |
08-01、09-30 |
|
| 门诊部 |
1 |
1 |
-- |
09-01 |
|||
| 3 |
文娱设施 |
居住区级文化中心 |
1 |
1 |
-- |
09-17 |
|
| 居住小区级文化室 |
2 |
2 |
-- |
08-01、08-27 |
|||
| 4 |
体育设施 |
综合体育活动中心 |
1 |
1 |
-- |
09-20 |
|
| 社区体育活动场地 |
3 |
2 |
-- |
08-33、09-06、09-27 |
|||
| 5 |
行政管理与社区服务设施 |
派出所 |
1 |
0 |
09-02 |
-- |
|
| 社区居委会 |
2 |
2 |
-- |
09-13、09-30 |
|||
| 社区警务室 |
2 |
2 |
-- |
08-01、09-05 |
|||
| 社区服务站 |
2 |
2 |
-- |
09-13、09-30 |
|||
| 社区老人日间照料中心 |
2 |
2 |
-- |
08-27、09-05 |
|||
| 6 |
道路交通设施 |
社会停车库 |
2 |
2 |
-- |
09-06、09-27 |
|
| 公交首末站 |
2 |
2 |
-- |
08-11、09-09 |
|||
| 7 |
广电设施 |
有线电视分中心 |
1 |
1 |
-- |
08-27 |
|
| 8 |
邮政设施 |
邮政所 |
2 |
2 |
-- |
08-01、09-05 |
|
| 9 |
电力设施 |
变电站 |
2 |
1 |
09-28 |
07-09 |
|
| 10 |
环卫设施 |
公共厕所 |
3 |
3 |
-- |
08-06、08-24、09-27 |
|
| 再生资源回收点 |
2 |
2 |
-- |
08-06、08-24 |
|||
| 垃圾转运站 |
2 |
2 |
-- |
08-06、08-24 |
|||
| 11 |
防灾减灾设施 |
消防站 |
1 |
1 |
-- |
08-19 |
|
| 应急避难场所 |
1 |
1 |
-- |
08-15 |
|||
注:下划线表示该设施为非独立占地。
(1)高速公路:深惠高速公路:控制红线宽度100米,规划双向6车道;
深汕高速公路:控制红线宽度100米,规划双向6车道;
东部过境通道:控制红线宽度30-45米,规划双向6车道;
(2)快速路:锦龙大道(坪盐通道):红线宽度80米,地面双向6车道+高架双向6车道。
(3)城市主干道:深汕公路:丹梓大道以北段红线宽度120米,丹梓大道以南段红线宽度60米,双向8车道;
龙坪大道:红线宽度50 米,双向6车道;
丹梓大道:红线宽度60 米,主道双向6车道+辅道单侧2车道;
联创路:红线宽度60米,双向6车道;
瑞联路:红线宽度40米,双向6车道;
东纵路:红线宽度60米,双向6车道;
(4)城市次干道:
同乐同心路:红线宽度30米,双向4车道;
新布路:红线宽度30米,双向4车道;
同庆路:红线宽度35米,双向6 车道;
丰顺路:红线宽度40 米,双向6 车道;
咏夏路:红线宽度40米,双向6 车道;
同力路:红线宽度30--40米,双向 4--6车道;
坪兰路:红线宽度30米,双向4车道;
清风大道:红线宽度30米,双向4车道;
宝山路:红线宽度40米,双向6 车道;
金坪路:红线宽度30 米,双向4车道;
(5)支路:各地块通行与出入的主要道路,红线宽度12-30米,为双向或单向2—4车道,支路网密度为4.2公里/平方公里。
(1) 该片区未来发展以商业、商业办公、居住等功能为主。
(2) 该片区二类居住建筑量上限为35万平方米。
(3) 该片区内应重点落实30班小学,公交首末站(结合轨道站点设置,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公共绿地、垃圾转运站(含再生资源回收点、公共厕所)以及同乐河改造后蓝线范围内的防护绿地。此外还应根据《深标》落实非独立占地的公共配套设施。
(4) 重点地块说明:02-17地块位于同乐河两条支流交汇处,紧邻深汕路,属于重要的景观地带,开发强度不应太高,下阶段设计中应重视景观空间的营造。
(1) 该片区未来发展以居住、商业等功能为主。
(2) 该片区二类居住建筑量上限为20万平方米。
(3) 该片区内应重点落实综合体育活动中心(占地面积不少于12000平方米),还应根据《深标》落实非独立占地的公共配套设施。
(4) 凤岗世居(03-20)现状保留,城市更新时结合该片区的历史风貌和文化的延续,提出具体的保存方式。
(1) 该片区未来发展以居住功能为主。
(2) 该片区二类居住建筑量上限为35万平方米。
(3) 该片区应重点落实的18班初中,派出所、公共绿地,公交首末站(可附设建筑首层,建筑面积不小于5000平方米)。此外还应根据《深标》落实非独立占地的公共配套设施。
(1) 该片区未来发展以居住、商业功能为主。
(2) 该片区二类居住建筑量上限为35万平方米。
(3) 该单元应重点落实的24班小学,河道及两侧绿地,还应根据《深标》落实非独立占地的公共配套设施。
(4) 重点地块说明:09-05地块位于坪山广场西侧和轨道站点附近,下阶段设计中应重视景观空间的营造,与坪山广场、坪山商业服务区共同形成标志性节点地区。
表8.3a:地名规划一览表(北片)
| 序号 |
规划名称 |
现状名称 |
道路等级 |
备注 |
|
| 现状 道路 |
1 |
深惠高速公路 |
深惠高速公路 |
高速公路 |
深圳至惠州 |
| 2 |
深汕高速公路 |
深汕高速公路 |
高速公路 |
深圳至汕头 |
|
| 3 |
深汕路 |
深汕公路 |
干线性主干道 |
深圳至汕头 |
|
| 4 |
新布路 |
新布路 |
主干道 |
西起深汕路,东至吓坑社区 |
|
| 阳新路 |
|||||
| 长围路 |
|||||
| 5 |
同乐同心路 |
同心路 |
次干道 |
西起深汕路,东至龙坪大道 |
|
| 6 |
同力路 |
同力路 |
次干道 |
北起同乐同心路,南至深汕路 |
|
| 7 |
同庆路 |
同庆路 |
次干道 |
北起同乐同心路,南至丹梓西路 |
|
| 8 |
丰顺路 |
丰顺三路 |
次干道 |
西起同力路,东至龙坪大道 |
|
| 9 |
阳和路 |
同和路 |
支路 |
西起深汕路,东至同庆路 |
|
| 阳和路 |
|||||
| 10 |
同乐同德路 |
同德路 |
支路 |
北起同乐路,南至深汕路 |
|
| 11 |
利源路 |
利源路 |
支路 |
西起怡安路,东至同力路 |
|
| 规划 道路 |
13 |
东部过境高速公路 |
—— |
高速公路 |
盐田至惠州 |
| 14 |
龙坪大道 |
—— |
干线性主干道 |
北起外环高速公路,南至南坪快速路 |
|
| 15 |
丹梓大道 |
—— |
干线性主干道 |
西起丹荷大道,东至丹梓大道 |
|
| 17 |
咏夏路 |
—— |
次干道 |
北起同心路,南至丰顺路 |
|
| 19 |
同阳路 |
—— |
支路 |
西起同力路,东至同庆路 |
|
| 20 |
同宁路 |
—— |
支路 |
北起阳和路,南至新布路 |
|
| 21 |
时雨路 |
—— |
支路 |
北起同乐同心路,南至新布路 |
|
| 22 |
同嘉路 |
—— |
支路 |
北起同庆路,南至同嘉路 |
|
| 23 |
同坪路 |
—— |
支路 |
西起岗德路,东至同庆路 |
|
| 24 |
同瑞路 |
—— |
支路 |
西起同乐同心,东至咏夏路 |
|
| 25 |
同芳路 |
—— |
支路 |
北起新布路,南至丰顺路 |
|
| 自然地 理实体 |
1 |
同乐河 |
同乐河 |
河流 |
|
| 2 |
三棵松水库 |
三棵松水库 |
水库 |
||
| 规划 立交桥 |
1 |
龙东立交桥 |
立交桥 |
||
| 2 |
新布立交桥 |
立交桥 |
|||
| 3 |
深汕丹梓立交桥 |
立交桥 |
|||
| 4 |
龙坪丹梓立交桥 |
立交桥 |
|||
| 城市开 放空间 |
1 |
阳和公园 |
—— |
—— |
公园 |
表8.3b:地名规划一览表(南片)
| 序号 |
规划名称 |
现状名称 |
道路等级 |
备注 |
|
| 现状 道路 |
1 |
深汕路 |
深汕公路 |
干线性主干道 |
深圳至汕头 |
| 2 |
东纵路 |
东纵路 |
干线性主干道 |
北起深汕路,南至金坪路 |
|
| 3 |
锦龙大道 |
锦龙大道 |
一般性主干道 |
西起爱龙路,东至南坪快速路 |
|
| 4 |
金坪路 |
金碧路 |
次干道 |
西起瑞联路,东至东纵路 |
|
| 5 |
昌盛路 |
昌盛路 |
支路 |
西起坪兰路,东至东纵路 |
|
| 6 |
横岭塘路 |
横岭塘路 |
支路 |
北起珠洋坑路,南至金坪路 |
|
| 规划 道路 |
7 |
东部过境高速公路 |
—— |
高速公路 |
盐田至惠州 |
| 8 |
瑞联路 |
—— |
干线性主干道 |
北起深汕路,南至联创路 |
|
| 9 |
联创路 |
创业路 |
干线性主干道 |
西起接锦龙大道,东至瑞联路 |
|
| 10 |
宝珠路 |
—— |
次干道 |
北起深汕路,南至锦龙大道 |
|
| 11 |
坪兰路 |
—— |
次干道 |
北起丹梓大道,南至金坪路 |
|
| 12 |
清风大道 |
清风大道 |
次干道 |
北起深汕路,南至锦龙大道 |
|
| 13 |
珠洋坑路 |
—— |
支路 |
西起宝珠路,东至昌盛路 |
|
| 14 |
联侨路 |
—— |
支路 |
北起深汕路,南转东至东纵路 |
|
| 15 |
兴联路 |
—— |
支路 |
西起春风路,东至联侨路 |
|
| 16 |
联水路 |
—— |
支路 |
西起宝珠路,东至瑞联路 |
|
| 17 |
横珠路 |
—— |
支路 |
西起瑞联路,东至横岭塘路 |
|
| 18 |
联祥路 |
—— |
支路 |
西起坪兰路,东至深汕路 |
|
| 19 |
联坪路 |
—— |
支路 |
北起深汕路,南至金坪路 |
|
| 城市开放空间 |
1 |
新围公园 |
—— |
公园 |
附件 深圳市城市规划委员会关于法定图则修改申请审议表
| 序号 |
涉及地块 |
来文单位及要求 |
审批意见 |
审批时间 |
| 1 |
07-07地块 |
龙岗管理局 |
同意。1. 07-07地块划分为两个地块,其中07-07地块即为G11102-0004号宗地范围,容积率确定为2.9。 |
法定图则委员会2015年第8次会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