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坪山中心区]PS02-10&11标准单元法定图则(草案)公开展示的通告
来源: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日期: 2023-06-17 【字号:大 中 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的规定,深圳市城市规划委员会、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拟对《深圳市坪山[坪山中心区]PS02-10&11标准单元法定图则》(草案)进行公开展示。现通告如下:
一、展示方式与展示地点
(一)现场展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一楼展厅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一楼展厅
地址:深圳市坪山区坪慧路6号
3.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一楼展厅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行政路2号建设大厦
4.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政府一楼展厅
地址:深圳市坪山区坪山大道333号
5.深圳市坪山区坪山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坪山区坪山街道建设路60号
6.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政府一楼展厅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龙翔大道33号
7.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冬青路18号
(二)网上展示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http://pnr.sz.gov.cn
二、展示时间
本次法定图则草案公开展示时间为30个自然日,2023年6月17日至2023年7月16日。
三、公众意见征询
展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向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提出意见或建议。提出意见或建议,应填写“公众意见征询表”,在展示地点及展示网站均有“公众意见征询表”供市民领取或下载。
填完后可寄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深圳市城市规划委员会秘书处(邮编518034),并注明“坪山中心区公众意见”字样。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2023年7月16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提出处理意见,并按程序将该规划草案及公众意见处理结果报深圳市城市规划委员会审批。
热忱欢迎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人士踊跃参展,并提出意见或建议。
附件:
1. 深圳市坪山[坪山中心区]PS02-10&11标准单元法定图则(草案)文本
2. 深圳市坪山[坪山中心区]PS02-10&11标准单元法定图则(草案)图表
3. 公众意见征询表
深圳市城市规划委员会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3年6月17日
附件1.深圳市坪山[坪山中心区]PS02-10&11标准单元法定图则 (草案)文本.pdf
附件2.深圳市坪山[坪山中心区]PS02-10&11标准单元法定图则 (草案)图表.jpg
附件3.公众意见征询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