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关于将市级矿业权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公告
来源: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日期: 2026-09-23 【字号:大 中 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就深圳市级矿业权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实施时间
自2026年9月30日起,深圳市(不含深汕特别合作区)出让的矿业权,统一由深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登记。
二、纳入登记的业务范围
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的矿业权登记类型包括:矿业权首次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抵押登记等。
三、办理渠道与方式
(一)线上办理:申请人可在广东政务服务网(深圳)搜索“广东省政务服务网-不动产登记专题-深圳”,在线申请办理。
(二)线下办理:申请人可到项目所在地的辖区登记服务厅申请办理。
咨询电话:0755-12345。
四、其他事项
今后如国家或广东省关于矿业权出让登记权限有调整,从其新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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