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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公告【登字20261492号】

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公告【登字20261492号】

来源: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日期: 2026-09-01  【字号:大 中 小】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名称)

备注

1

粤(2017)深圳市不动产证明第0219738号《不动产登记证明》

广州惠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最高额抵押权

440306007003GB00126F90080052

宝安区新安街道中洲华府1#楼A座502

2

粤(2017)深圳市不动产证明第0145669号《不动产登记证明》

广州惠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最高额抵押权

440303004004GB00035F00010004

罗湖区洪湖路湖景花园教工住宅楼2栋204

  登记机构:深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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