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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公告【登字20261418号】

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公告【登字20261418号】

来源: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日期: 2026-08-12  【字号:大 中 小】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名称)

备注

1

粤(2017)深圳市不动产证明第0149703号《不动产登记证明》

广州惠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最高额抵押权

440306007005GB00046F00070034

宝安区新安街道前进路南侧冠城世家7栋曦龙轩1404

2

粤(2017)深圳市不动产证明第0276217号《不动产登记证明》

广州惠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最高额抵押权

440306008003GB00030F00010303

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办新城大道48区里仁府1栋B座1907

3

粤(2017)深圳市不动产证明第0229989号《不动产登记证明》

广州惠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最高额抵押权

440306005016GB00022F00060060

深圳市宝安区西乡镇码头路半岛明苑十三栋704

4

粤(2017)深圳市不动产证明第0230228号《不动产登记证明》

广州惠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最高额抵押权

440306005016GB00022F00030018

深圳市宝安区西乡镇码头路半岛明苑七栋502

登记机构:深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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