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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登字20261322号】

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登字20261322号】

来源: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日期: 2026-07-31  【字号:大 中 小】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深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受遗赠)转移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深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深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龙岗区龙岗路16号深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龙岗登记所

序号

被继承人/遗赠人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权证号

登记申请人

(继承人/受遗赠人)

登记申请人

承诺事项

1

王月华(****4627)

郭奕光(****4619)

粤宝公司家属楼1栋404

深房地字第6000228747号

《房地产证》

郭晓(****3617)

(继承该不动产100%份额)

被继承人王月华、郭奕光的父亲母亲(姓名不详)确已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前死亡。

2

郭奕光(****4619)

住宅第一.四层

深房地字第6000293364号

《房地产证》

郭青(****5617)

(继承该不动产50%份额)郭静(****3626)

(继承该不动产50%份额)

被继承人郭奕光的父亲母亲(姓名不详)确已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前死亡。

登记机构:深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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