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光明支行因保管不善,将粤(2019)深圳市不动产证明第0206894号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深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光明支行
2026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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