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宝鑫通投资有限公司因保管不善,将深房地字第5000566101号房地产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房地产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深圳市宝鑫通投资有限公司
2026年7月15日
文档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