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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登字20260351号】

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登字20260351号】

来源: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日期: 2026-03-17  【字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深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受遗赠)转移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及《不动产登记规程》第4.9.2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深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深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爱国路3046号惠名大厦深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罗湖盐田登记所

序号

被继承人/遗赠人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权证号

登记申请人

(继承人/受遗赠人)

1

祝仕春(****4917)

深圳市罗湖区翠山路4号大院单身宿舍C栋609

深房地字第2000054079号

《房地产证》

黄素凤(****3849)

(继承该不动产50%份额)

2

深圳市罗湖区翠山路4号大院单身宿舍C栋608

深房地字第2000054077号

《房地产证》

黄素凤(****3849)

(继承该不动产50%份额)

登记机构:深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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