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登字20260331号】

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登字20260331号】

来源: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日期: 2026-03-13  【字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深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受遗赠)转移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及《不动产登记规程》第4.9.2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深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深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石洲北路16号汇雅苑二楼深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南山登记所

序号

被继承人/遗赠人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权证号

登记申请人

(继承人/受遗赠人)

1

冯再金(****8015)

国兴大厦15D

深房地字第4000586967号

《房地产证》

冯茉瑜(****0022)(继承该不动产100%份额)

2

冯再金(****8015)

国兴大厦15A

深房地字第4000586969号

《房地产证》

陶新玲(****410X)(继承该不动产100%份额)

3

冯再金(****8015)

国兴大厦15C

深房地字第4000586968号

《房地产证》

冯若禹(****0014)(继承该不动产100%份额)

4

冯再金(****8015)

国兴大厦15B

深房地字第4000586972号

《房地产证》

冯若禹(****0014)(继承该不动产100%份额)

5

冯再金(****8015)

国兴大厦15F

深房地字第4000586971号

《房地产证》

冯茉瑜(****0022)(继承该不动产100%份额)

6

冯再金(****8015)

豪园5栋201

深房地字第4000000855号

《房地产证》

冯茉瑜(****0022)(继承该不动产100%份额)

7

冯再金(****8015)

国兴大厦15E

深房地字第4000586970号

《房地产证》

冯茉瑜(****0022)(继承该不动产100%份额)

登记机构:深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3月13日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