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永平因保管不善,将深房地字第4000480236号房地产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房地产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姚永平
2026年3月13日
文档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