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瑛、张建国因保管不善,将深房地字第1021390号房地产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房地产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陈瑛、张建国
2026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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