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登字20260220号】

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登字20260220号】

来源: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日期: 2026-02-11  【字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我中心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受遗赠)转移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及《不动产登记规程》第4.9.2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街道龙岗路16号深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龙岗登记所   

序号

被继承人/遗赠人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权证号

登记申请人

(继承人/受遗赠人)

1

洪镇坤(****1256)

日辉台花园2栋

商铺113

深房地字第6000223338号

《房地产证》

洪壁波(****1276)

(继承该不动产100%份额)

2

洪镇坤(****1256)

日辉台花园2栋

商铺114

深房地字第6000223337号

《房地产证》

洪秀芝(****2820)

(继承该不动产100%份额)

3

洪镇坤(****1256)

日辉台花园2栋

商铺115

深房地字第6000223340号

《房地产证》

洪桂波(****1219)

(继承该不动产100%份额)

  登记机构:深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2月11日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