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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登字20260208号】

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登字20260208号】

来源: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日期: 2026-02-06  【字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深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受遗赠)转移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深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深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石洲北路16号汇雅苑二楼深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南山登记所

序号

被继承人/遗赠人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权证号

登记申请人

(继承人/受遗赠人)

登记申请人

承诺事项

2

丁耀菁(****0645)

恒立心海湾花园2栋B-906

深房地字第44000478010号

《房地产证》

郭之旻(****6796)

(继承该不动产50%份额)

刘桂琴为被继承人的母亲,后于被继承人死亡,转继承人为被继承人的外公外婆确已在被继承人的母亲死亡之前死亡。

登记机构:深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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