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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登字20251339号】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登字20251339号】

来源: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日期: 2025-10-23  【字号:

  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政府、广东省水电集团有限公司因保管不善,将粤(2020)深圳市不动产权第0018881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政府

广东省水电集团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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