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维忠、陈秀兰因保管不善,将粤(2023)深圳市不动产权第0550462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郭维忠、陈秀兰
2025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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