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建设用地上不动产历史遗留问题登记公告【登字20251239号】
来源: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日期: 2025-09-25 【字号:大 中 小】
根据《深圳市国有建设用地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处理规定》第三十三条和第四十条的规定,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次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深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深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罗湖区爱国路3046号惠名大厦1楼深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罗湖盐田登记所
登记机构:深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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