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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登字20251156号】

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登字20251156号】

来源: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日期: 2025-09-10  【字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深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受遗赠)转移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及《不动产登记规程》第4.9.2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深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深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街道龙岗路16号深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龙岗登记所

序号

被继承人/遗赠人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权证号

登记申请人

(继承人/受遗赠人)

1

庄宪光(****5730)

龙岗区龙岗镇宝荷欣苑1栋A座1103

粤(2017)深圳市不动产第0035633号《不动产权证书》

庄伟达(****1414)

(继承该不动产100%份额)

2

龙岗区龙岗镇宝荷欣苑1栋A座1003

粤(2017)深圳市不动产权第0035618号《不动产权证书》

3

龙岗区龙岗镇宝荷欣苑2栋A座1001

粤(2017)深圳市不动产权第0035605号《不动产权证书》

4

龙岗区龙岗镇宝荷欣苑2栋A座901

粤(2017)深圳市不动产权第0035586号《不动产权证书》

登记机构:深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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