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荣因保管不善,将粤(2021)深圳市不动产权第0172422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何荣
2025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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