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登字20250478号】

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登字20250478号】

来源: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日期: 2025-05-07  【字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深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受遗赠)转移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深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深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龙岗区龙岗路16号深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龙岗登记所

序号

被继承人/遗赠人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权证号

登记申请人

(继承人/受遗赠人)

登记申请人

承诺事项

1

廖惠生(****0913)

邱照娇(****092X)

四层私宅

深房地字第6000241454号《房地产证》

廖桂芳(****0926)

(继承该不动产30%份额)

廖卫红(****0126)

(继承该不动产30%份额)

廖卫真(****0921)

(继承该不动产40%份额)

廖璞、朱汉娣为被继承人廖惠生的父亲母亲且确已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前死亡;刘洪娇为被继承人邱照娇的母亲且确已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前死亡;被继承人邱照娇的父亲姓名不详,且确已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前死亡。

登记机构:深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5月7日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