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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水源保护区调整对城市水系统规划影响评估采购需求文件

来源: 市政交通处市地下管线管理办公室  日期: 2019-06-24  【字号:

项目名称 

水源保护区调整对城市水系统规划影响评估 

采购类型 

服务类 

采购人名称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采购方式 

自行采购(公开招标) 

财政预算限额(元) 

2500000 

  

  

项目背景 

201918日,省政府原则同意我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方案,全市水源保护区优化调整工作已全面启动,水源保护区调整提出“大水源、大供水、大管网”的供水战略,部分小型饮用水源水库被调整为非饮用水源水库,必将影响城市原水工程和供水管网规划格局;部分水源保护区调整方案为调整水库汇水集雨区范围,部分原本汇入水库的雨水截留排至下游河道,必然增加了下游城市排水和防洪压力;此外,水源保护区调整方案还采取了雨污分流、初雨水截留等一系列水质改善措施,大量点源和面源污染截留转输至下游市政污水系统,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下游城市污水系统的负荷。因此,为有效应对水源保护区调整带来的影响,有必要就水源保护区调整对城市给水、排水及防洪系统的影响进行系统评估,并提出下阶段规划调整建议,以保障城市水系统的安全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投标人资质要求 

(1)先行注册为市政府采购中心的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2)投标人必须有国家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提供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因国家机构改革之故,城乡规划编制资质暂停审查审批,凡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有效期在20181229日以后的皆视为有效; 

(3)投标人必须签署《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否则做废标处理; 

4)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由采购中心定期向市人民检察院申请对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中注册有效的供应商进行集中查询,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且未在涉嫌投标违规被调查、取证阶段的投标人;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 

货物清单 

序号 

采购计划编号 

需求内容 

 

单位 

备注 

财政预算限额(元) 

1 

  

水源保护区调整对城市水系统规划影响评估 

1 

 

  

2500000 

  

  

具体技术要求 

1、 项目目标 

以全市饮用水源保护区调整方案为基础,系统性评估饮用水源保护区调整对城市给水、污水、雨水及防洪系统的影响,并提出下阶段城市水系统规划调整建议,以有效应对水源保护区调整可能带来的影响,保障城市水系统的安全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2、 项目依据 

《深圳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深圳市饮用水源保护区修编》、《深圳市给水系统整合研究与规划》、《深圳市污水系统专项规划修编》(在编)、《深圳市排水(雨水)防涝综合规划》等全市性给排水专项规划,水务发展规划,治水提质计划以及国家相关标准规范等。 

3、 项目采购范围 

本项目的研究范围为深圳市全市范围。 

4、 项目人员要求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团队成员不能少于10人(包含项目负责人),并应具有相关工作经验,其职称、学位、获奖、资历等相关情况将作为评分的重要因素。合同执行过程中,中标人不得随意更换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 

5、 工作内容要求 

本项目工作内容主要包括以下五个方面: 

1)现状调研和资料梳理 

收集整理全市及各区水源保护区调整方案及相关资料,对重点工程进行现场踏勘,走访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及各区相关部门,了解相关工作进展和诉求。 

2)相关规划解读 

重点解读《深圳市饮用水源保护区修编》、《深圳市给水系统整合研究与规划》、《深圳市污水系统专项规划修编》(在编)和《深圳市排水(雨水)防涝综合规划》等全市性城市给排水系统专项规划,梳理与水源保护区相关的内容。 

3)水源保护区调整对城市给水系统规划影响评估及下阶段规划调整建议 

以全市已批给水系统专项规划为基础,系统评估全市水源保护区调整方案对城市原水工程和供水管网规划格局的影响,并提出下阶段城市给水系统规划调整建议。 

4)水源保护区调整对城市雨水及防洪系统规划影响评估及下阶段规划调整建议 

以全市已批雨水及防洪系统专项规划为基础,系统评估全市水源保护区调整对下游城市雨水及防洪系统的影响,并提出下阶段城市雨水及防洪系统规划调整建议。 

5)水源保护区调整对城市污水系统规划影响评估及下阶段规划调整建议 

以全市已批污水系统专项规划为基础,系统评估全市水源保护区调整对下游城市污水系统的影响,并提出下阶段城市污水系统规划调整建议。 

商务需求 

1  项目服务期限 

本项工作自合同签订之日起预计12个月内完成并提交最终成果。 

2、组织实施要求 

为确保本次项目招标工作管理规范、实施有力,中标人应成立项目组,按采购人要求完成规划成果。中标人须配合采购人组织、举办本项目各工作阶段的汇报、审查、研讨、公开展示等工作,并负责解答相关的问题。 

3、付款方式与验收要求 

项目按合同相关规定进行分期付款。 

1)合同生效后,且中标方按要求提供付款申请及发票等完整的付款材料后,采购方向中标方支付合同总费用的20% 

2)中标方提交《水源保护区调整对城市水系统规划影响评估报告》(送审稿),并通过采购方组织的专家评审会审议后,且中标方按要求提供付款申请及发票等完整的付款材料后,采购方向中标方支付合同总费用的60% 

3中标方根据项目工作要求完成归档手续,且中标方按要求提供付款申请及发票等完整的付款材料后,采购方向中标方支付合同价款的20% 

4、培训要求 

中标供应商应按采购人需求,对采购人的相关技术人员进行技术培训,使采购人能全面理解成果内容,确保工作方案的实施。 

5、售后服务要求 

1)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提供详细的售后服务承诺书; 

2)安排专人负责售后技术支持,并提供其联系手机、电话、传真、Email;如人员需要调整应及时通知采购人; 

3)按采购人要求完成售后服务。 

6、投标报价要求 

1)投标人不得以低于企业成本报价定标; 

2)投标单位提供报价详细清单(含报价依据和详细计算过程)。 

7、定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 

评标信息 

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评标方法说明: 

价格分计算方法: 

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  

评标总得分=F1×A1F2×A2……Fn×An  

F1F2……Fn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的得分; 

A1A2……An 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n1) 

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 

序号 

评分项 

权重 

1 

价格 

20 

2 

技术部分 

40 

  

行号 

内容 

权重 

评分规则 

1 

项目背景及实施方案 

12 

评审内容:1对项目编制背景及必要性的了解是否全面、深刻;(2)对水源保护区调整方案与调整后土地利用规划情况的掌握是否全面;(3)对相关规划的解读是否到位,包括《深圳市饮用水源保护区修编》和最新已批及在编的全市性给排水专项规划;(4)项目工作目标是否准确、工作措施和方法是否多样并具针对性,技术路线是否合理 

分档评分:评价为优得12分;评价为良得10分;评价为中得8分;评价为差不得分。 

优评分标准:对项目理解准确全面,对水源保护调整及土地利用规划掌握全面详细,对相关规划解读到位,工作目标、措施及方法具有针对性且贴切项目实际。 

良评分标准:对项目理解不准确但对评审内容分析全面或对项目理解准确但对评审内容分析不全面、实施方案详细但针对性不强的。 

中评分标准:对项目理解不准确且对评审内容分析不全面、实施方案简单且针对性不强的。 

差评分标准:没有理解项目需求且没有针对评审内容进行分析,缺少实施方案的。 

2 

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应对措施及相关的合理化建议 

14 

评审内容:1)全面、准确的阐述项目重难点并加以分析;(2)提出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符合深圳市实际情况的应对对策;(3相关合理化建议是否合理、有参考性。 

分档评分:评价为优得14分;评价为良得12分;评价为中得10分;评价为差不得分。 

优评分标准:对项目重难点理解准确全面,并能提出有针对性且符合深圳实际的应对措施。 

良评分标准:对项目重难点理解不完全准确,应对措施详细但没有针对性,不能完全贴合深圳实际的。 

中评分标准:对项目重难点理解不准确,应对措施简要且不能完全贴合深圳实际的。 

差评分标准:没有正确理解项目重难点且应对措施没有针对性、也不合符深圳实际的。 

3 

质量保障措施及方案 

10 

评审内容:制定项目进度计划和进度保障、技术力量保障、运行管理保障、保密安全措施及方案。 

分档评分:评价为优得10分;评价为良得8分;评价为中得6分;评价为差不得分。 

优评分标准:有切实有效的项目进度控制措施和运行管理机制,相关保密安全措施全面、有效,项目保障措施全面、可行; 

良评分标准:有切实有效的项目进度控制措施和运行管理机制,相关保密安全措施有效性一般,项目保障措施可行性一般的; 

中评分标准:项目进度控制措施和运行管理机制有效性一般,相关保密安全措施有效性一般,项目保障措施可行性一般的; 

差评分标准:没有质量保障措施及方案的。 

4 

项目完成(服务期满)后的服务承诺 

2 

评审内容:提出项目完成的服务承诺书和保证售后服务计划。 

分档评分:评价为优得2分;评价为良得1.5分;评价为中得1分;评价为差不得分。 

优评分标准:服务承诺全面周到,具有售后服务计划,保障措施具体、可行的; 

良评分标准:服务承诺全面周到,售后服务计划可行性一般,保障措施具体、可行的; 

中评分标准:服务承诺不够全面,售后服务计划可行性一般,保障措施针对性不强的; 

差评分标准:没有项目完成(服务期满)后的服务承诺的。 

5 

违约承诺 

2 

评审内容: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违约承诺书,并提出保证项目质量措施、进度、人员投入等违约责任。 

分档评分:评价为优得2分;评价为良得1.5分;评价为中得1分;评价为差不得分。 

优评分标准:承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保证措施合理且有针对性,有具体的违约责任承诺的; 

良评分标准:承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保证措施合理但针对性一般,有具体的违约责任承诺的; 

中评分标准:承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保证措施基本合理,有具体的违约责任承诺的; 

差评分标准:没有违约承诺的。 

3 

综合实力部分 

30 

  

行号 

内容 

权重 

评分规则 

1 

投标人资格情况及通过相关认证情况 

5 

(一)评分内容: 

1.具有土地规划机构等级证书(甲级)的得60%分数; 

2.具有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20%分数; 

3.入选省部级城乡规划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会员单位的得20%分数。 

(二)评分依据: 

1.要求提供有效的认证证书作为得分依据。 

2.以上资料均要求提供扫描件,原件备查。 

3.三项评分内容累加计分。 

2 

投标人同类项目业绩情况 

3 

(一)评分内容: 

考察投标人自201411日至今,承担的同类项目业绩情况: 

1.承担过副省级(或以上)城市全市性城市总体规划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项目的得20%分数; 

2.承担过副省级(或以上)城市全市性水源保护区编制项目的得30%分数; 

3.每承担过1个副省级(或以上)城市全市性涉水类(含城市给水、污水、排水、内涝防治、水库、水厂、蓝线等)专项规划或研究项目的得10%分数,最高得50%分数。 

(二)评分依据: 

1.要求同时提供合同关键信息和项目履约(验收)合格评价证明文件作为得分依据。 

2.通过合同关键信息无法判断是否得分的,也可以提供能证明得分的其它证明资料,如项目报告或合同甲方出具的证明文件等。 

3.以上资料均要求提供扫描件,原件备查。 

4.三项评分内容累加计分。 

3 

投标人获奖情况 

2 

(一)评分内容: 

考察投标人自201411日至今,承担过的副省级(或以上)城市的市政类规划项目的获奖情况,其中:国家级奖项每个得50%分数,省级奖项每个得25%分数,市级奖项每个得10%分数,满分为100%分数。 

国家级奖项要求奖项颁发单位为国务院、国家部委或相关的全国性行业协会(学会);省级奖项要求奖项颁发单位为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行业主管行政机关)或相应区域的行业协会(学会);市级奖项要求奖项颁发单位为地级市人民政府(或行业主管行政机关)或相应区域的行业协会(学会)。 

(二)评分依据: 

1.要求提供奖项照片或获奖(荣誉)证书等证明材料作为得分依据。 

2.以上资料均要求提供扫描件,原件备查。 

3.若同一项目同时获得多个奖项,以最高得分计取。 

4 

拟安排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6 

(一)评分内容: 

1.具有给排水专业副高级(或以上)职称,且具有硕士(或以上)学历的得30%分数; 

2.担任省级(或以上)规划或市政相关行业或协会专家的,每项15%分数,最高得30%分数; 

3.201411日至今,担任过副省级(或以上)城市的全市性涉水类专项规划项目负责人的,每项得10%分数,最高得20%分数; 

4.201411日至今,获得过省级(或以上)奖励的,每项得10%分数,最高得20%分数。 

(二)评分依据: 

1.要求提供通过投标人购买的项目负责人20192月至20194月的社保证明、相关证书、工作经验证明作为得分依据。 

2.以上资料均要求提供扫描件,原件备查。 

3.社保证明资料应当至少包含医疗保险,证明资料可为社保收缴部门盖章证明资料、社保窗口打印资料或社保官网截图。 

4.工作经验证明为项目合同关键信息,通过合同关键信息无法判断是否得分的,可提供合同甲方出具的证明文件。 

5.四项评分内容累加计分。 

5 

拟安排的项目团队成员(主要技术人员)情况(项目负责人除外) 

12 

(一)评分内容: 

至少提供10名项目团队成员且专业要求包括城市规划(含建筑学和风景园林)、给水排水(含市政工程和环境工程)、海洋(含资源环境区划与管理)、土地(含国土、土地资源管理和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 

1.上述四类专业要求每类专业至少有一名副高级(或以上)职称,得20%分数,否则此项不得分; 

2.每有1人参与过副省级(或以上)城市的全市性水源保护区编制项目的得5%分数,最高得20%分数; 

3.每有1人参与过副省级(或以上)城市的全市性给排水数学模型项目的得5%分数,最高得20%分数; 

4.项目组成员每获得1个与水力模型相关的国家授权发明专利的得10%分数,最高得30%分数; 

5.项目团队成员参与编制过的涉水类规划项目获得国家级奖励,每人次得2%分数;省级及市级奖励,每人次得1%分数,此小项最高得10%分数。 

(二)评分依据: 

1.要求提供通过投标人购买的项目主要团队成员(主要技术人员)20192月至20194月的社保证明、相关证书、工作经验证明作为得分依据。 

2.以上资料均要求提供扫描件,原件备查。 

3.社保证明资料应当至少包含医疗保险,证明资料可为社保收缴部门盖章证明资料、社保窗口打印资料或社保官网截图。 

4.工作经验证明为项目合同关键信息,通过合同关键信息无法判断是否得分的,可提供合同甲方出具的证明文件。 

5.项目团队成员参与编制过的同一项目同时获得多个奖励的,以最高奖励为准;同一人员同时满足不同项得分要求时,累加计算得分。 

6 

服务网点 

2 

深圳供应商,或非深圳供应商但在深圳有合法注册的分公司(或售后机构)(分公司的必须提供分公司营业执照扫描件,售后机构必须同时提供售后服务合作合同及售后机构营业执照扫描件作为得分依据,原件备查)的,得满分;否则不得分。 

5 

诚信情况 

10 

  

行号 

内容 

权重 

评分准则 

1 

诚信评价 

6 

根据《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管理暂行办法操作细则〉的通知》(深财购[2017]42号)的要求,投标人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存在诚信相关问题且在主管部门相关处理措施实施期限内的,本项不得分,否则得满分。投标人无需提供任何证明材料,由工作人员向评审委员会提供相关信息。 

2 

履约评价情况 

4 

近三年(以投标截止日期为准)在市政府采购中心有履约评价为差的记录,本项不得分,否则,得满分。投标人无需提供任何证明材料,由采购中心工作人员向评委会提供相关信息。 

说明: 

1.不得设置注册资本金、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即公司人员规模)、利润和纳税额等供应商的规模条件作为加分条件。 

2. 权重为“约*分”的,可以自行设置分值;权重为“ ≤*分”的,不能突破限定分值;模板中注明“*分”的,不得进行修改。 

3. 报价合理性:可选项,单位根据项目特点,自行选择是否需要,分值不得超过5分。 

4.现场演示(讲标、答辩):非必选项,绝大多数项目不需要此项。仅个别项目需要进行现场演示,如少数的软件开发项目。 

5.诚信情况评分内容是按照相关文件规定的,不得修改。 

6. 同一项评审打分内容,不得重复出现在不同的打分项里面。 

7. 已在打分项作为客观评审的内容,不能再在具体项目需求再做要求。比如打分项中设置项目负责人为副高职称得100%,为中级职称得50分,那么就不能在项目具体需求中,再要求项目负责人为副高职称。 

  

备注:不得设置注册资本金、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即公司人员规模)、利润、纳税额、业绩和奖项等供应商的规模条件作为加分条件。(满分为100分) 

         
 

  

采购需求文件-水源保护区调整对城市水系统规划影响评估(公开招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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