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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关于续签《法律顾问服务项目》合同的公示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关于续签《法律顾问服务项目》合同的公示

来源: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日期: 2026-10-14  【字号:大 中 小】

各单位: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与广东晟典律师事务所、广东宝城律师事务所签订的法律顾问服务项目合同将于2026年10月31日到期,拟与上述两家律所续签合同,现按规定予以公示。

  一、基本情况

  在合同服务期间,上述两家律所较好地完成了合同约定事项,履约评价为优秀,符合合同约定的续签条件。该项目为长期服务项目,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三十八条、《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五十九条规定及合同约定,续签合同的实质性内容保持不变,合同总价款为19.2万元(每家合同价款为9.6万元),服务期限为2026年11月1日至2027年10月31日(本次为第1次续签)。

  二、公示时间

  2026年10月14日至2026年10月16日(3个工作日)

  三、公示渠道

  本事项在以下网站公示: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

  http://pnr.sz.gov.cn/

  四、意见反馈方式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均可就公示内容提出书面意见或建议,个人提交反馈意见的应当提供真实姓名(须由提交人签名)、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住址及联系方式,单位或组织提交反馈意见的应当加盖公章、提交单位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请在公示网站下载公众意见征询表,通过以下渠道书面反馈:

  (一)邮寄。邮寄地址:深圳市宝安区前进一路293号;收件人:杨工;联系电话:0755-27812603;并在信封上注明“续签《法律顾问服务项目》合同公众意见”字样(日期以邮戳为准);

  (二)电子邮件。请将意见发送至邮箱:baglj@pnr.gov.sz.cn,邮件标题请按照“续签《法律顾问服务项目》合同公众意见+姓名(或单位名称)”格式填写。

  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2026年10月16日,我局将按照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处理后,按程序审批。

  特此公示。

  附件:公众意见征询表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

  2026年10月14日

附件:公众意见征询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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