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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罗湖管理局关于《罗湖区市政详细规划修编》项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的公示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罗湖管理局关于《罗湖区市政详细规划修编》项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的公示

来源: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日期: 2026-10-10  【字号:大 中 小】

  依据《罗湖区财政局关于进⼀步加强本区政府合同备案管理⼯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我局拟对《罗湖区市政详细规划修编》(合同编号:129028202500034,以下简称 "原合同")项⽬合同服务期限进⾏变更,现按规定予以公示: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名称:罗湖区市政详细规划修编

  合同⾦额:214万元

  中标供应商:深圳市规划国土发展研究中心

  二、变更理由

  国家及市、区相关政策对目前市政管网规划提出了新的要求,本项目成果需作相应优化衔接,无法按原合同计划形成最终成果。为确保项目成果科学可行、与上位规划充分协调,经双⽅友好协商,结合实际情况制定补充协议。

  三、变更内容

  (一)合同服务期限在原合同基础上延期12个月,即调整为2027年8月26日前完成终期成果编制、审查和归档。

  (二)本协议生效后,与原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除本协议中明确协议变更的内容之外,原合同的其余部分应完全继续有效。

  四、征求意见时间

  为期5个工作日,自2026年10月12日至2026年10月16日止。

  五、公示渠道

  本事项在以下网站公示: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

  http://pnr.sz.gov.cn/

  六、联系方式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均可就公示内容提出书面意见或建议,个人提交反馈意见的应当提供真实姓名(须由提交人签名)、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住址及联系方式,单位或组织提交反馈意见的应当加盖公章、提交单位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请通过以下渠道之一反馈:

  (一)邮寄。邮寄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清水河一路52号博隆大厦5楼;收件人:王工;联系电话:0755-82348522;并在信封上注明“《罗湖区市政详细规划修编》项目合同变更公众意见”字样(日期以邮戳为准);

  (二)电子邮件。请将意见发送至邮箱:lhggxmk@pnr.sz.gov.cn,邮件标题请按照“《罗湖区市政详细规划修编》项目合同变更公众意见+姓名(或单位名称)”格式填写。

  公众意见征询结束后,我局将按照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处理,按程序审批。

  特此公示。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罗湖管理局

  2026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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