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深圳市财政局 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本级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深汕管理局拟对《深汕特别合作区新厝林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2024-2035年)》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
采购项目名称:《深汕特别合作区新厝林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2024-2035年)》项目 合同金额(万元):34.7 中标供应商:深圳市蕾奥规划设计咨询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方)、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国土空间规划研究中心(联合体成员方) |
变更内容描述: 一、原合同5.1条 合同履行期限由“本合同下的服务期限为12个月;即:自合同签订日起至12个月止”变更为“本合同下的服务期限为24个月,即从2025年1月20日至2027年1月19日止。编制成果提交时间及编制进度等相应调整,具体结合实际工作安排确定。” 二、在原合同8.2条合同价款支付方式(1)(2)(3)条款基础上,补充如下内容“(4)因乙方2改制,乙方2不再收取本项目应结未结款项,其余各项权利义务仍按原合同约定继续履行。” |
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1、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重要论述,按照省市相关部署,认真谋划做好新厝林传统村落保护传承工作,确保研究成果的科学性、严谨性与历史真实性,需补充调研与论证,整体工作量较原合同有所增加,导致阶段性成果交付延期。 2、根据《中共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工作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国土空间规划研究中心改革方案>的通知》(深汕编〔2025〕10号)的有关要求,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国土空间规划研究中心(乙方2)自改革方案印发之日(2025年7月14日)起,不再通过市场化渠道承接区级财政项目,已签订的合同正常履行。 |
征求意见期限:从2026年8月31日至2026年9月4日(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
联系方式: 采购人: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深汕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鹅埠街道创富路文贞楼1栋2楼 联系电话:0755-22106859 传真:0755-22106810 合同备案机构: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景田东路9号财政大厦附楼 联系电话:83948126 |
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