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经采购方(甲方:深圳市梧桐山风景区管理处)与中标供应商(乙方:湖南恩安华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协商一致,拟同意对原合同部分条款作如下变更,变更自2026年1月1日起生效: (一)合同金额变更 原约定:合同金额为1244970.00元; 变更后:合同金额为1112500.00元。 (二)服务人数及岗位配置变更 原约定:乙方每日安排45名工作人员(其中半专业应急队伍14人、视频监控员5人、司机4人,电工2人、安保员3人、其余为安全保障服务人员)开展景区应急管理及安全保障等工作,在岗人数不得少于41名; 变更为:乙方每日安排40名工作人员(其中应急队员12人、视频监控员2人、安保员5人、安全督导员13人、司机4人,电工1人、后勤保障员3人)开展景区应急管理及安全保障等工作,在岗人数不得少于36名。 (三)车辆服务保障变更 原约定:乙方为项目配备1台保障服务车辆,并提供服务期内总额度不低于2万元的车辆服务保障费用; 变更后:取消服务保障车辆及相应的车辆服务保障费用。 (四)服务考评标准变更 原约定:到岗人数少于总人数的90%(41人)时,每缺1人,扣300元管理费,按缺岗人数累扣; 变更后:到岗人数少于总人数的90%(36人)时,每缺1人,扣300元管理费,按缺岗人数累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