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深圳市财政局 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本级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深汕管理局拟对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专题调研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
采购项目名称: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专题调研项目 合同金额(万元):89.50 中标供应商一:广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广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单位)、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国土空间规划研究中心(联合体成员单位) |
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1. 原合同第三条“本合同项下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捌拾玖万伍仟元整”变更为:“本合同项下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陆拾贰万陆仟伍佰元整”;“本合同项下总价款计算方式为三期付款”变更为:“本合同项下总价款计算方式为二期付款” 2. 原合同第七条“课题研究项目最终成果为:(1)《深汕特别合作区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专题调研报告》。(2)《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工作实施指引》。(3)《全域土地综合政策集》。(4)《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优秀案例集》。”变更为:“课题研究项目最终成果为:《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工作专题调研报告》”。本补充合同签订后乙方需向甲方移交已完成工作的规划研究材料,配合甲方完成相关资料归档工作。 |
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专题调研项目》,(合同编号(甲方):SSGLJHT[2023]0011-9,以下简称“原合同”),合同价为人民币捌拾玖万伍仟元整,小写¥895,000.00元,共分三期付款。截至2024年,该项目按照合同内容已完成二期付款要求(编制调研总结报告),共计付款¥626,500.00元。 该项目以赤石镇新联、大安和明热三村为试点开展深汕特别合作区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专题调研工作,以期为推进全区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作提供指导。因《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已获省自然资源厅批复,该项目未完成内容已无法对合作区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作提供指导,故经与乙方沟通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本项目未完成的工作不再开展,不再另行支付款项,原合同终止。 |
征求意见期限:从2025年8月7日至2025年8月13日(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
联系方式: 采购人: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深汕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创富路1号文贞楼1栋2楼 联系电话:0755-22106776 传真:0755-22106776 合同备案机构: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景田东路9号财政大厦附楼 联系电话:0755-83948126 |
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