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一、合同履行期由“本合同履行期限为18个月,即从2020年10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止”调整为“本合同履行期限截止2025年12月31日(售后服务期为自结题会议之日起算两年)”,成果提交时间、编制进度等相应调整,具体结合甲方实际工作安排确定。 二、项目名称由“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小漠港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变更为“深汕特别合作区南部组团小漠港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三、乙方银行账号由“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深圳中心区支行,银行账号:1815014170007947”变更为“开户银行:华夏银行深汕特别合作区支行,银行账号:1088900000001885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