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龙华新区油松片区和清湖片区城市更新统筹规划研究项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的公示

关于龙华新区油松片区和清湖片区城市更新统筹规划研究项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的公示

来源: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日期: 2024-12-06  【字号:

依据《深圳市财政局 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本级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拟对《龙华新区油松片区和清湖片区城市更新统筹规划研究》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采购项目名称:龙华新区油松片区和清湖片区城市更新统筹规划研究

合同金额(万元):140万元

中标供应商:筑博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原合同:

原合同第二条2.成果及格式要求:成果要求:1、更新统筹规划研究报告、规划图纸的纸质版本各6套;2、以上成果的电子版本(光盘)各2套。格式要求为:WORD格式,图纸JPG格式(光盘);汇报演示系统:格式为PPT,要求随成果一同刻录。

原合同第四条“本合同项目成果由研究报告和规划图纸构成,提交成果如下:

序号

成果名称

规格

数量

提交时间

备注

1

规划纸质文件

A3/A4

8份

按项目进度

2

电子数据

光盘

2张

按项目进度

原合同第五条中“本项目合同价款以深圳是龙华新区政府采购中心文件(招标编号:LH2014-G0007)J暨中标通知书确定的中标价为准,合同价款总计为人民币壹佰肆拾万元整,小写¥140,000.00元”

变更后:

原合同第二条2.删除;

合同第四条中“最终成果为汇报演示文件,格式要求为ppt文档格式2份,本补充合同签订后需完成该项目研究成果等相关资料归档工作”。

合同第五条“本项目合同价款总计为人民币肆拾贰万元整,小写¥420,000.00元”。

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甲乙双方于2015年4月签订了《龙华新区油松片区和清湖片区城市更新统筹规划研究》合同(龙华规土合〔2015〕031号,以下简称“原合同”),合同价款为人民币壹佰肆拾万元整,小写¥1400,000.00元,截至2015年10月,项目已付款¥420,000.00元。

2016年,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施行城市更新工作改革的决定》,城市更新项目相关计划、规划等审批职能调整至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鉴于机构职能调整及城市更新项目相关政策规范的调整导致的审批权限转变,且该片区大部分已完成城市更新规划审批及法定图则调整,油松片区、清湖片区城市更新统筹规划的研究背景已发生改变,相关规划条件已发生变化,原合同约定的部分条款无法执行。经双方协商,该项目未完成的工作不再开展,不再另行支付款项,原合同终止,签订本补充合同。

征求意见期限:从2024年12月6日至2024年12月12日

联系方式:

采购人: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

地址:龙华区龙华街道清湖路国鸿大厦5栋

联系电话:0755-23335755     传真:0755-23335796

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