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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深圳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实施意见》听证会的听证报告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深圳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实施意见》听证会的听证报告

来源: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日期: 2024-11-22  【字号:

  2024年11月12日,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在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206会议室举行了《深圳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实施意见》(草案)听证会。根据听证笔录制作听证报告如下:

  一、听证会的基本情况

  (一)听证事项

  《深圳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实施意见》(草案)

  (二)听证员及记录员

  听证员:

  计天红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总体规划处

  曹艳芳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地区规划处

  陈  宏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政策法规处

  记录员:

  叶  欣  深圳市规划国土发展研究中心

  (三)听证陈述人

  王艳华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总体规划处

  赖权有  深圳市规划国土发展研究中心

  (四)非听证陈述人(听证参加人)

  张  弢   广东金地律师事务所

  曹嘉菁   深圳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肖作鹏   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

  周  游   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深圳分院

  王跃清   深圳妈湾电力有限公司

  蒋静辉   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龙  曦   深圳市特区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龚春娟   南京市水利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张竞元   福州市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国空分公司

  上述听证参加人从申请参加听证人中产生,属于在深圳市内居住或工作且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主要从事与国土空间规划相关工作的专家学者、行业代表等。

  二、听证事项的说明

  (一)依据

  《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深圳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

  (二)有关材料

  《深圳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文本图集

  《深圳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实施意见》(草案)

  (三)项目基本情况

  2024年9月26日,国务院正式批复了《深圳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为全面做好规划实施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规划土地前瞻引领与统筹规范管理、持续提升服务效能,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牵头草拟了《关于全面实施<深圳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拟按程序经审议通过后印发实施。

  三、听证会代表的意见陈述

  (一)建议优化《意见》中专项规划分类、专项规划目录清单动态管理机制、自然资源储备、健全城市规划体系等相关文字表述。

  (二)建议明确“一核多心网络化”总体规划格局的划分依据和深意,明确重点片区的概念范围。

  (三)建议在深圳都市圈层面加强和东莞、惠州的基础设施和交通网络对接,考虑深港协同的时候建议重点加强项目落位。

  (四)建议在《意见》中增加土地整备、增量空间利用的相关内容。

  (五)建议在《意见》中增加对土地租赁制度保障,以及市政、公共服务、交通等设施空间共享机制的研究,确保空间资源的高效利用。

  (六)建议从城市规划、土地利用、交通网络、住房供应体系、城市更新等多个方面入手,通过综合施策,实现居住和就业的平衡,提高城市居民的生活质量。

  (七)建议前瞻性布局储能电站,保障项目落地,区分低空交通和无人驾驶、轨道物流、智能网联等已有交通方式的表述,考虑到低空交通的噪音问题,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中前置考虑空域和航道低空设施的规划管理问题。

  (八)建议在《意见》中增加法定图则更新调整机制研究的相关内容,如道路红线内功能空间的调整机制等。

  (九)深圳四大核心功能定位中的全国先进制造业基地和国际科技创新中心重要承载地与产业相关,建议在附件1指标任务市职能部门分工表中增加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相关的预期性指标。

  (十)自然资源要素保护不仅对集中连片的保护,零星自然要素也具有保护意义,建议在《意见》增加“落实街道、社区、高校、企业等单位生态保护责任制”的相关内容。

  四、对听证会意见的处理建议

  我们认真研究了听证参加人的意见建议,回复如下:

  (一)《意见》中专项规划的分类在衔接18号文基础上,与省自然资源厅关于专项规划的分类保持一致;专项规划目录清单动态管理机制正在制定过程中,拟报市政府审议;自然资源储备的表述强调将土地储备范围延伸到自然资源储备,与自然资源资产概念不完全一致,因此《意见》中保留既有表述;《意见》所提“健全城市规划体系”与二十届三中全会表述保持一致。

  (二)总规“一核多心网络化”城市空间格局主要目的是为了促进全市域均衡、差异、协同一体化发展,主要基于“多中心、组团式、生态型”的城市空间结构,以辐射带动区域协同发展为战略导向,以重大交通基础设施网络为支撑进行划定。《意见》已增加名词解释,说明“一核多心网络化”的具体内涵具体内容可参考市总规文本相关条文表述。《意见》所提重点片区包括深圳市级重点区域等范围,具体内容可参考市总规文本相关条文表述。

  (三)深圳都市圈层面的基础设施对接以及深港协同的相关内容在市总规文本中已有相关表述,《意见》在重点任务分工表中明确具体牵头部门。

  (四)《意见》在充分挖潜城市发展空间中已有土地整备的相关表述,在增强资源要素保障能力中提出加强规划、计划和市级指标统筹,体现了对增量空间利用的安排。

  (五)《意见》提出完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下各类规划编制审批、土地林地海洋管理相关配套政策。土地租赁制度保障、相关公共服务设施的共享机制等将在其他相关配套政策中细化明确。

  (六)关于职住平衡的相关内容,《意见》提出统筹生产、生活、生态空间,从教育、医疗、文化、体育、养老、住房、社区生活圈等方面提出有针对性的措施,打造民生幸福标杆城区,这将有利于进一步改善职住平衡。我们在规划工作中,将继续发挥规划引领作用,不断优化城市空间布局,为打造宜居、枢纽、韧性、智慧城市提供支撑。

  (七)《意见》提出前瞻布局储能、超充、算力等新型基础设施,这将有利于保障储能电站等项目的落地实施。关于低空交通的噪音问题,将在其他相关工作中考虑。

  (八)《意见》在深化详细规划管理中,提出健全详细规划深化实施及动态维护机制,在后续相关配套政策中将加强道路红线内部功能空间调整的可行性研究。

  (九)关于产业类指标问题。《意见》指标任务分工表中主要将国土空间相关的底线管控类、公共服务短板类指标进行了任务分解,确保任务完成。在建筑增量指标上,重点对商业建筑增量指标进行管控,与产业类相关的工业建筑等指标,在目前规划中充分保障其空间需求,为打造全国先进制造业基地、国际科技创新中心重要承载地等提供支撑。

  (十)关于多主体的生态保护责任制问题,在国土空间实施体检评估等相关工作中研究其必要性和可行性。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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