率先推出林长+检察长,合力守护绿美生态
来源: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日期: 2024-01-12 【字号:大 中 小】
为高水平推进城区绿美生态建设和法治建设,近日,龙岗区林长办、大鹏新区林长办与龙岗区人民检察院共同签署《关于建立“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的意见》并举行签约仪式,在全市率先建立“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充分发挥行政机关和检察机关职能优势,助力实现“林长治”,深入推进绿美广东生态建设。
龙岗区人大代表,龙岗区政协委员,龙岗区人民检察院,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大鹏管理局等出席会签仪式。
该协作机制明确了信息互通、线索案件移送衔接、联席会商以及专项治理等8大工作协作机制,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林业治理突出问题,对进一步提升林业生态治理法治化水平具有重要意义,也为全市推动建立“林长+”模式做出了积极探索。
“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标志着龙岗区、大鹏新区林长制与检察工作进入了全面有效衔接阶段,形成检察监督与行政履职“1+1>2”的林业生态建设新格局。
接下来,龙岗区和大鹏新区林长办将聚焦林业管理工作的重点区域、重点领域和重点问题,加强与龙岗区检察院的协作互通,联合开展专项治理、督导督办、普法宣传及培训交流,推动林长制与检察工作全面有效衔接,以“检察蓝”助力守护“生态绿”,构建精准化打击、多元化监督、专业化办案、社会化治理相结合的生态环境和资源司法保护体系,为深入推进绿美广东生态建设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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