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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工程建设项目区域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指引》的通知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工程建设项目区域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指引》的通知

来源: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日期: 2025-04-19  【字号: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及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根据《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国务院令第722号)、 《深圳经济特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2020年10月29日深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五次会议通过)相关规定,按照《关于印发〈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区域评估工作指引〉》(粤自然资函〔2019〕1931号)、 《关于印发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区域评估操作规程的函》(粤自然资函〔2019〕2284号)、《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优化营商环境评价有关工作的通知》等要求,我市将继续实行区域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现将《深圳市工程建设项目区域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指引》予以印发,请在工作中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10月24日

附件 深圳市工程建设项目区域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指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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