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购置不动产转移登记“一件事”办事指南
来源: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日期: 2026-07-20 【字号:大 中 小】
一、事项名称
企业购置不动产转移登记“一件事”。
二、事项简介
企业购置不动产转移登记“一件事”是聚焦企业需求,围绕企业购置不动产过程中涉及的转移登记、抵押登记、预告登记、纳税申报、贷款审批和有关信息核验等环节,通过流程优化、系统联通和数据共享,为企业提供更加便捷、高效、规范的不动产转移登记“一件事”集成办理服务。
三、服务对象
法人企业。
四、事项及材料清单
企业可以根据实际,一并申请涉及的不动产登记事项、企业营业执照信息核验、代理人个人身份信息核验、贷款审批、不动产交易纳税申报。组合申请不动产登记的,由组合事项的全体申请人联合申请,组合事项共享一套材料,重复材料无需重复提交,例如:转移登记+抵押权首次登记、转移登记+抵押权注销登记、转移登记+抵押权注销登记+抵押权首次登记、“双预告”“双预告转本”等;转移登记+抵押权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抵押权变更登记+抵押权首次登记、转移登记+抵押权变更登记+“双预告”等带押过户组合登记。
企业购置不动产转移登记“一件事”事项及材料清单
五、申办流程
(一)申办渠道
1.线上办理:企业进入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官网,点击“深圳市不动产登记网上‘一窗办事’平台”,登录后在平台首页找到“企业购置不动产转移登记‘高效办成一件事’”专题,按系统提示办理。企业也可以进入广东政务服务网的“‘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服务专栏”办理。
2.线下办理:企业可在本市任一不动产登记大厅,或相关的银行网点不动产登记便民服务窗口,按照指引进行办理。
(二)办理流程
申请(企业信息核验;代理人个人身份核验;金融机构贷款审批;土地转让、房地产交易信息核验→提交或者共享获取申请材料)→受理→审核(推送税务部门计税并返回计税结果)→缴纳税费(线上或者线下税费同缴)→登簿发证。
(三)领证方式
登记完成后,申请人可自行领取不动产权证书或者登记证明电子证照,需领取纸质不动产权证书或者登记证明的,可在申请阶段在申请表上选择到场领取或者邮寄。
六、承诺办理时限
(一)企业购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林地使用权、农用地使用权,涉及的转移登记、抵押登记、预告登记等,1个工作日办结(含组合登记)。
(二)企业购置市场商品房涉及的转移登记、抵押登记、预告登记等,单一登记事项30分钟办结,组合登记事项2小时办结,16:00以后受理的,在次日上午10:00前办结。
前述承诺办理时限指仅涉及单个不动产单元,且材料齐全、数据完整规范、权属清晰、符合登记条件的办理时限,不含缴纳税费时间。
七、登记费收费依据及标准
(一)收费依据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关于减免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45号)《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免征部分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6〕180号)
(二)收费标准
1.涉企的土地登记,免收。
2.购置市场商品房转移登记,住宅类80元/件,非住宅类550元/件。一个单元为1件。
3.抵押权首次登记、转移登记,住宅类80元/件,非住宅类550元/件。一个单元为1件,抵押权首次登记以同一宗土地上多个抵押物办理一笔贷款,按一件收费;非同宗土地上多个抵押物办理一笔贷款,按多件收费。
4.变更登记、预告登记,不收费。
5.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免收。
八、办理进度查询
(一)在广东政务服务网不动产登记专题,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官网“深圳市不动产登记网上‘一窗办事’平台”的入口,按系统提示进行查询。
(二)在“i深圳”APP搜索“不动产登记专题”进行“进度查询”。
(三)在不动产登记大厅窗口进行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