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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关于印发深圳市不动产登记能力和作风建设“双提升”行动工作方案(2018-2019年)的通知

深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关于印发深圳市不动产登记能力和作风建设“双提升”行动工作方案(2018-2019年)的通知

来源: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日期: 2018-07-05  【字号:

各部(所):

  经中心2018年第7次主任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将《深圳市不动产登记能力和作风建设“双提升”行动工作方案(2018-2019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特此通知。


  附件:深圳市不动产登记能力和作风建设“双提升”行动工作方案(2018-2019年)


  深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8年7月5日 



深圳市不动产登记能力和作风建设“双提升”行动工作方案(2018-2019年)

  根据《中共自然资源部党组关于开展不动产登记窗口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党发〔2018〕7号)、《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全面实施不动产登记能力和作风“双提升”行动方案(2018-2019)年>的通知》(粤国土资登记发〔2018〕57号)以及市政府智慧城市暨数字政府综合改革试点的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国家、省、市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和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大幅精简审批,压缩办理时限”的要求,加强不动产登记工作作风整治,全面提升不动产登记能力和服务水平,努力构建“亲清服务、畅快办事”的不动产登记服务体系,让企业和群众共享“互联网+政务服务”发展成果,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二、工作目标

  对标“四个走在全国前列”,以效果、需求、问题为导向,以“便民利民、依法高效、权责一致”为原则,以体制机制创新为驱动,以法律法规依据为基础,以标准化、信息化建设为抓手,以廉政风险防控为重点,以作风建设为突破口,全面提升不动产登记能力和服务水平。

  (一)全面提升登记效率。积极推进与土地、海域、规划、测绘、城市更新、住建、林业、公安、民政、税务等单位的信息互通共享,加快推进“互联网+”与不动产的登记工作深度融合,积极推进无纸化办文模式,升级不动产登记系统,进一步优化办理流程,提高不动产登记标准化程度,在确保登记质量的前提下,大幅压缩不动产登记时限。

  (二)全面提升登记满意度。坚持以企业和群众需求为导向,在预约便捷、办事方便、防伪有力上找方法、下功夫,积极探索和推行电子证书、自助领证、便捷支付、虚拟窗(掌上办、网上办)等服务模式,完善登记结果邮寄、自助查档等便民措施,打通不动产登记最后一公里,全面实现登记“最多跑一次”和全城通办,大幅提升群众和企业的满意度。

  (三)切实转变工作作风。针对服务意识不强、便民利民不够、服务效率低、业务建设不到位、违反廉政纪律等突出问题,开展专项的作风整治,使作风得到根本性转变,在竭诚为民服务上有重大改变。

  三、工作原则

  (一)坚持问题导向。坚决以解决群众“办证难”问题为导向,抓住解决“四风”问题这个重点,全方面查摆不动产登记存在的作风、业务、廉政等方面的突出问题,细查深剖、对号入座,列出清单、从严整改。

  (二)坚持便民利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便民利企为第一原则,惠民措施再强化、登记质量再提高、登记时间再加快,改革力度再加大,让企业和群众共享不动产登记发展成果。

  (三)坚持依法依规。牢固树立依法行政意识,将依法依规贯穿于不动产登记的过程,既要提供优质高效的不动产登记服务,又要守住依法依规的底线。

  (四)坚持质量与效率并行。加强不动产登记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整合资源,优化中心软硬件配置,在确保登记质量前提下,提升登记的便捷和速度,坚持质量与效率两者并行共进。

  四、工作内容

  (一)夯实基础

  1.推动标准化建设。全面梳理不动产登记事项,优化登记流程,减少审查层级,精简申请材料,为提速增效工作提供标准化支撑。(责任部门:政策法规部;完成时限:2018年6月底)

  持续完善权责清单标准化内容,确保权责的一致性以及办文指南信息的准确性。提高不动产登记标准化程度,为无纸化办文、“全城通办”、“互联网+”等登记服务模式提供标准化支撑。(责任部门:政策法规部;完成时限:2018年10月底)

  2.优化登记平台。持续完善登记簿和登记信息平台,逐步实现不动产登记“图属档一体化”以及登记审批数据实时动态更新上传。(责任部门:信息管理部;完成时限:2018年10月底)

  全面提升信息技术的支撑和保障能力,做好提速的关键性和基础性工作,切实保障提速改革工作的落实到位,实现系统日常办文操作运行速度在现有基础上提升50%以上。(责任部门:信息管理部;完成时限:2018年12月底)

  3.推动信息协同共享。建立委内数据互通共享协调机制,切实保障权籍调查成果可查可用工作,落实土地、海域、规划、测绘和预售等数据与登记数据的对接,实现竣工测绘成果数据入库后10个工作日内建立楼盘表的工作目标。(责任部门:信息管理部;完成时间:2018年9月底) 

  积极推进与土地、海域、规划、测绘、城市更新、住建、林业、公安、民政、税务、公证、银行等单位的信息互通共享,配合我市推进“数字政府”建设工作,实现政务资源的互用共享、深度融合。(责任部门:信息管理部;完成时限:2018年12月底)

  4.清理存量数据。按照省厅文件要求整合存量数据,实现存量数据整合落图率、落宗率及关联率均达到90%以上。(责任部门:信息管理部;完成时限:2018年9月底)

  完善历史数据清理工作机制,积极推进相关系统功能建设,持续开展历史项目数据清理工作,并做好与日常登记业务有效衔接,为日常登记业务提供高质量的数据支撑。(责任部门:信息管理部;长期工作)

  5.推动档案资料数字化。加快存量纸质登记资料数字化转换进度和日常新增登记资料转换速度,全面实现我市不动产登记资料数字化,实现登记电子数据及时可查可用。(责任部门:档案管理部;完成时间:2018年12月底)

  6.规范建设窗口。按照“窗口统一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窗口统一出件”要求,对窗口进行科学布局和合理分区,设立咨询、自助服务、引导、休息等候、前台受理和后台审批等功能区。统一窗口的标识标牌、文字图案,在窗口公开申请登记所需的资料目录、示范文本和办理时限等信息,公示办事指南、收费标准以及咨询、投诉电话等需要告知的内容,提供复印扫描、登记结果邮寄等便民服务设置。(责任部门:综合部;完成时限:2018年7月底)

  持续开展不动产登记窗口规范化建设,加强窗口各项服务配置,提升窗口标准化服务水平,建立全面客观的窗口综合服务评价指标体系。(责任部门:综合部;完成时限:2019年12月底)

  7.推动历史遗留问题处理。及时分析总结处理历史遗留问题登记工作的经验,结合具体案例,形成推动我市历史遗留问题处理的相关工作建议,向上级部门报告。(责任部门:政策法规部;完成时限:2018年7月底)

  形成中心领导包案制度,推行中心领导班子下基层制度,用足用活政策,着力解决历史遗留问题。(责任部门:综合部;完成时限:2018年12月底)

  (二)提升满意度

  8.全面压缩办理时限。对标先进,查找差距,在资料齐全、权属清楚的前提下,涉及一个登记单元的预告登记、注销预告登记、楼花抵押登记、政策性住房上市换证登记、异议登记、注销异议登记、查封登记、注销查封登记、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抵押权注销登记、不动产权证书和登记证明补发、换发登记以及自然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变更登记实现1小时内办结;抵押权首次、变更、转移登记3个工作日内办结;除未公证的继承、受遗赠的转移登记和历史遗留问题处理(含“两规”)外的其他登记类型5个工作日内办结的工作目标。(责任部门:各登记所;完成时间:2018年7月底,其中预告登记、注销预告登记、楼花抵押登记、政策性住房上市换证登记、异议登记、注销异议登记、查封登记、注销查封登记、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1小时内办结的目标于2018年9月底完成)

  及时总结提速工作经验,逐步实现新建商品房转移登记、现楼抵押登记(按揭购房)再提速的目标。(责任部门:各登记所;完成时间:2019年12月底)

  9.推行“互联网+登记”。利用互联网技术,推行“互联网+金融企业”、“互联网+开发企业”和网上预审登记服务模式。(责任部门:信息管理部;完成时限:2018年12月底)

  加强与财委、税务等部门沟通协调,推动税款跨区域代征以及税费便捷支付的实现。(责任部门:计划财务部;完成时限:2019年3月底)提供便捷支付渠道,逐步实现税费掌上、网上以及跨区域收取或代征、对账、查询等功能,大力提升税费缴纳的便利性。(责任部门:信息管理部;完成时限:2019年10月底)。

  基于存量数据整合成果、个人身份网上识别、电子虚拟公章、二维码查证等技术,在保障信息安全的前提下,推动实现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网上办、掌上办,以及在保障信息安全的前提下的登记结果网上公开等服务。(责任部门:档案管理部;完成时限:2019年12月底)

  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为逐步实现无纸化办文登记服务提供技术支持和保障。(责任部门:信息管理部;完成时限:2018年10月底)

  引入人脸识别技术,配置窗口拍照设备,实现业务办理的人脸数据采集、验证和保存,为降低登记风险, 提高登记质量和效率提供技术支持。(责任部门:信息管理部;完成时限:2018年12月底)

  10.扩大 “全城通办”范围。结合不动产登记业务实际,梳理可“全城通办”的事项清单,逐步增加“全城通办”登记事项。(责任部门:政策法规部;完成时限:2018年7月底)

  按照“全城通办”事项清单,研究系统改造方案,确保“全城通办”的高效便利和有效落实。(责任部门:信息管理部;完成时限:2018年8月底)

  11.升级登记结果发放服务。完善邮寄登记结果的配套措施和办理程序,加强宣传引导,使更多的企业和群众选择证书或证明邮寄服务。(责任部门:综合部;完成时限:2018年12月底)

  积极探索和推行电子证书、自助领证等服务模式,进一步推进“最多跑一次”向纵深发展。(责任部门:信息管理部;完成时限:2019年9月底)

  12.优化预约服务。对各项业务量进行测算、统计和分析,优化配号取号等预约规则,杜绝限号倒号现象,科学合理满足群众预约需求。(责任部门:质量督查部;完成时限:2018年10月底)

  升级预约系统,强化预约与受理的关联度,提高登记受理环节的效率;拓展预约渠道,实现通过现场、微信、网厅等不同渠道预约,满足群众多样化、求便利的业务需求。(责任部门:信息管理部;完成时限:2019年3月底)

  13.强化咨询引导。加强咨询建设,精心打造智能化不动产登记咨询服务平台,配备现场引导员,给企业和群众提供更便利、高效的不动产登记咨询服务,确保咨询、投诉等服务集中受理、统一回复、协同服务,使不动产登记过程顺畅快速。(责任部门:综合部;完成时限:2019年6月底)

  (三)作风整治

  14.开展窗口作风专项整治。采取明察暗访、驻点监督等方式,对窗口工作人员日常工作进行摸底,对群众反映的态度、语言等作风问题要立即通报整改、严肃处理。(责任部门:人事部;完成时限:2018年6月底)

  全面推行“微笑服务”,将群众评价与员工考核挂钩。开展多形式的文明礼仪培训,建立全流程服务标准,提升员工的文明礼仪水平,打造热情、热心、文明、周到的文明服务窗口。(责任部门:人事部;完成时限:2018年8月底)

  15.监督检查登记质量问题。开展不动产登记质量专项检查,针对不动产登记程序完整性、申请材料一致性、登记信息准确性和完整性等错误登记行为以及违法泄露、违法查询登记信息、违法收费等问题进行检查,分析成因,提出有效整改建议,从制度上遏制同类问题的发生,维护不动产登记的严肃性和有效性,切实保护群众合法财产。(责任部门:质量督查部;完成时限:2018年8月底)

  16.严查廉政纪律问题。开展集中摸底重点排查“串通勾结、倒号卖号、吃拿卡要、谋取私利”等不廉洁行为,严守纪律红线,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构成违法犯罪的,一律移交司法机关处理。(责任部门:人事部;完成时间:2018年6月底)

  对于排查中发现的因客观原因不能即时解决的问题,要深刻剖析原因,有针对性地研究过硬措施和治本之策,逐一细化,形成台账,明确责任和整改时限,逐项整改。(责任部门:人事部;完成时间:2018年9月底)

  继续贯彻廉政风险点排查制度,梳理岗位廉政风险点,制定廉政风险防控制度,确保登记队伍廉洁、健康。(责任部门:人事部;完成时间:2018年10月底)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双提升”行动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成立“双提升”行动领导小组,由陈海铭同志任组长,邓洪涛、周兴洁、杨琨、方玉龙、孙建捷、张兴飞、黄婷婷、温锋同志任副组长,各部所主要负责同志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专项工作组,具体任务分工详见附表《深圳市不动产登记提升满意度任务分工一览表》,专项工作组成员由责任领导根据工作需要确定。

  领导小组是统筹“双提升”行动的临时机构,要切实发挥统筹协调作用,推进工作平稳有序开展。各专项工作责任部门要认真履行好牵头责任,加强任务的统筹协调。各部所要有大局观、整体观,充分认识到此次行动的重要意义,积极参与各项改革任务,主动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尤其是各登记所要主动做好登记服务,按照中心工作部署,不讲困难、不讲条件,不折不扣地严格执行,确保行动措施顺利落实到位。 

  (二)优化人员配置。人事部要最大限度地挖掘现有人才,落实设立楼盘表建立和维护专岗,明确岗位职责,并根据提速工作需要做好相关人员安排。强化中心业务培训,按岗位设置开展业务培训工作,确保登记人员能够迅速熟悉和掌握各项业务内容。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探索制度化定期轮岗,培养多岗适用的综合型业务人才,为登记服务能力提升提供人力保障。基于无纸化办文、“全城通办”、“互联网+金融企业”等登记服务模式,研究并形成设置合理、分工明确、责任清晰、运转高效的人员配置方案。

  (三)强化监督检查。质量督查部、综合部要对“双提升”行动实施和执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和监督检查。质量督查部要进行登记业务数据统计分析,做好现有数据监测,及时形成有效分析建议。

  (四)加大宣传力度。综合部要高度重视宣传工作,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介的作用,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增强“双提升”行动宣传的实效性,努力实现宣传工作全覆盖,引导社会各界对中心工作的认识和理解,提升中心的社会服务形象。 

  (五)落实经费保障。根据工作任务的需要,责任部门要及时提出经费预算方案,计划财务部要合理调整经费预算方案,做好经费的落实,与上级部门积极沟通协调,全力保障“双提升”行动的各项经费需求。


深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8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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