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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关于抵押权首次登记申请材料有关事宜的通知

深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关于抵押权首次登记申请材料有关事宜的通知

来源: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日期: 2020-07-16  【字号:

各部(所):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相关规定,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间的通知》(国办发〔2019〕8号)、《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2020年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和不动产登记工作要点的通知》(粤自然资登记〔2020〕119号)等相关要求,对已签发不动产权证书电子证照的不动产,申请人申请抵押权首次登记时,无需提交不动产权证书,该证书由受理人员通过不动产登记系统中的电子证照库直接获取。

  特此通知。

  深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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