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关于小型低风险社会投资项目首次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
来源: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日期: 2020-06-04 【字号:大 中 小】
各部(所):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根据市政府相关批示精神,现将小型低风险社会投资项目首次登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小型低风险社会投资项目申请国有土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的,办理时限压缩为1个工作日。
小型低风险社会投资项目是指宗地内新建规定建筑面积小于5000平方米,功能单一,不生产、储存、使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或危险品的仓库或厂房项目。
二、政策法规部要根据本通知及时对权责清单、办文指南等相关内容进行更新。
三、质量督查部要按本通知要求进行督办,防止超期。
四、信息管理部要做好相关的技术支持。
五、综合部要做好相关宣传工作。
特此通知。
深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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