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深圳市已批未建土地处置专项行动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19年8月1日
文档附件:
深圳市已批未建土地处置专项行动方案(正文).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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