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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区林长办赴大鹏人民法庭交流“林长+森林法官”协作机制

龙岗区林长办赴大鹏人民法庭交流“林长+森林法官”协作机制

来源: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日期: 2024-04-12  【字号: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林长制为抓手,推深走实“林长+”协作机制,强化林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4月7日,龙岗区林长办副主任杨宁同志率队,赴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大鹏人民法庭(环境资源法庭)交流“林长+森林法官”协作机制,区林长办其他成员及区规划国土发展研究中心相关负责人陪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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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上,龙岗区林长办介绍了广东省“林长+森林法官”“林长+检察长”“林长+警长”三大协作机制背景及加快建立健全区级相关协作机制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大鹏人民法庭(环境资源法庭)对受理的涉林案件类型、案件移送程序、主要惩治方式、强制执行条件等内容逐一进行了解读。最后,各参会单位进一步探讨了林业治理联合会商、信息共享、联合打击、联合保护修复、普法宣传和人才培养等协作内容,为龙岗区“林长+森林法官”协作机制的框架搭建和后续涉林案件过程中各部门的协同合作提供了清晰的工作思路。

  下一步,区林长办将继续保持和法院的沟通交流,争取加快建立龙岗区“林长+森林法官”协作机制,推动“林长+”协作机制转化为治理效能,提升绿美龙岗生态建设治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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