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关于光明水厂深度处理及二期工程涉及基本生态控制线事宜的公示
来源: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日期: 2022-02-23 【字号:大 中 小】
光明水厂深度处理及二期工程位于光明区光明街道鹅颈水库北侧、外环高速南侧、龙大高速东侧,用地面积为56182.76平方米。该项目涉及深圳市基本生态控制线范围(示意图见附件),现按照《深圳市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规定》予以公示:
光明水厂深度处理及二期工程属于“市政公用设施”。根据《深圳市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规定》第十条规定,市政公用设施建设项目可在基本生态控制线范围内建设。
本事项公示期30个自然日(自2022年2月23日至2022年3月24日)。公示期间内如有异议,请实名联系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本公示除在《深圳特区报》刊登外,同时在下列网站公布:
1.http://pnr.sz.gov.cn/(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
2.http://pnr.sz.gov.cn/gm/(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网站)
联系人:伍工
联系电话:23466694
传真号码:29937902
联系地址:光明区华夏二路光明土地储备大厦(邮编518132)
附件:光明水厂深度处理及二期工程涉及基本生态控制线附图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
2022年2月23日
附件:光明水厂深度处理及二期工程涉及基本生态控制线附图.bm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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