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关于[民治中心地区]法定图则11-07等地块及局部道路规划调整公开展示的通告
来源: 本网 日期: 2020-05-16 【字号:大 中 小】
经规划主管部门审议,拟对规划岭越路(暂定名)涉及[民治中心地区]法定图则11-07、11-08、11-10、11-11、11-12、11-13地块规划调整。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对该规划调整事项公开展示如下:
一、法定图则情况
根据已批准的[民治中心地区]法定图则,11-07地块用地面积为25728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商业用地(R2+C1),容积率“-”,配套设施项目名称“幼儿园(9班)、居住区级文化中心、综合市场、影剧院、健身房、社区服务站、社区居委会”,备注“现状保留”;11-08地块用地面积为19774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生产防护绿地+水域(G2+E1),容积率“-”,配套设施项目名称“-”,备注“规划”;11-10地块用地面积为30103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R2),容积率“3.0”,配套设施项目名称“社区健康服务中心、社区警务室、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备注“规划”;11-11地块用地面积为359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交通设施用地(U2),容积率“-”,配套设施项目名称“-”,备注“现状保留”;11-12地块用地面积为6754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生产防护绿地+水域(G2+E1),容积率“-”,配套设施项目名称“-”,备注“规划”;11-13地块用地面积为606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交通设施用地(U2),容积率“-”,配套设施项目名称“-”,备注“规划”。
原图则中民通路道路红线宽度15米,双向两车道;紧邻民通路东侧为岭南路,道路红线宽度15米,双向两车道。
二、规划调整情况
拟对梅林关城市更新单元配套道路进行规划调整,调整后,11-07地块用地面积为“25701平方米”,其余控制指标不变;11-08地块用地性质为“农林和其他用地+水域(E2+E1)”,用地面积为“20057平方米”,其余控制指标不变;11-10地块,用地面积调整为“35700平方米”,备注调整为“规划,城市更新单元应贡献不少于5294平方米公共利用用地”,其余控制指标不变;11-12地块用地性质为“农林和其他用地+水域(E2+E1)”,用地面积为“7101平方米”,其余控制指标不变;11-13地块用地性质为“其他交通设施用地(S9)”,用地面积为“585平方米”,其余控制指标不变。详见调整前后地块规划控制指标一览表及附图。
在梅林关城市更新单元专项规划中,新增岭南路替代[民治中心地区]法定图则中的民通路,现经核查《深圳市规划道路桥梁名称梳理》,暂定该道路名称为岭越路,道路红线宽度15米,双向两车道。调整后岭越路代替了原法定图则民通路功能。详见调整前后示意图。
三、展示方式与地点
(一)现场展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一楼展厅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清湖路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壹点楼
3.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龙华区阳光路28号
4.项目现场
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民丰路南侧
(二)网上展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
http://pnr.sz.gov.cn/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门户网站
http://pnr.sz.gov.cn/lh/
四、公示时间
本次法定图则规划调整公开展示时间为30个自然日,自2020年05月16日至2020年06月14日止。
五、意见反馈
展示期间,任何人或单位均可向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提出意见和建议,提出意见和建议应填写“公众意见征询表”,在展示地点及展示网站均有“公众意见征询表”供市民领取或下载。
填完后可寄往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规划科(邮编518109),并注明“公众意见”字样。本次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2020年06月14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我局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提出处理意见,并按程序将该法定图则规划调整和公众意见处理情况进行报批。
六、联系方式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规划科
联系人:霍工
联系电话:23335827
附件:1.[民治中心地区]法定图则11-07等地块及局部道路规划调整方案.jpg
2020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