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关于[横岗西坑片区]法定图则地块规划调整及涉及绿地占补平衡、消防站异地选址事宜的公开展示的通告
来源: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日期: 2021-01-20 【字号:大 中 小】
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16号线二期工程正线全长约9.46公里,全部采用地下敷设方式,全线设车站8座,一座停车场。16号线二期工程主要承担龙岗东南部次级客运走廊的交通需求,打通阿波罗片区对外交通通道,满足沿线居民出行需求,支持深圳重点产业片区发展。其中停车场(西坑停车场)位于园山街道西坑片区,该选址设计方案和用地红线已经稳定。轨道16号线二期工程已于2020年底开工,计划2025年试运营。为16号线二期工程配套停车场——西坑停车场的建设实施提供必要条件,拟对[横岗西坑片区]法定图则02-02、03-01、03-05等地块进行调整。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对本次相关规划调整事项公示如下:
一、基本情况
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16号线二期工程西坑停车场红线选址范围面积47664.73平方米,涉及占用[横岗西坑片区]法定图则02-02、02-03、02-04、02-05、03-01、03-02、03-05、03-11等地块局部用地;涉及梧岗路(25米次干路)、西坑工业路(15米支路)、谭面路(15米支路)和溜马石街(12米支路),为保障图则调整后片区的交通条件,本次以停车场红线范围为基础,结合片区路网组织的需要和零星用地确定规划调整范围①,用地面积为72748.60平方米。
本次规划调整范围①涉及占用1处公园绿地([横岗西坑片区]法定图则02-05地块东北侧),用地面积为1873.98平方米。根据《深圳经济特区绿化条例》(2019年修正),因调整绿地范围控制线减少规划绿地的,应补偿新的规划绿地。
本次规划调整范围①涉及1处消防站用地([横岗西坑片区]法定图则03-02地块),用地面积为2551.94平方米,经征求龙岗区消防救援大队意见,同意将占用的消防站异地安置于[横岗西坑片区]法定图则06-09地块北侧,本次将异地安置的消防站用地作为规划调整范围②,同步调整法定图则。规划调整范围②用地面积为2551.94㎡。
二、法定图则规划调整前情况
[横岗西坑片区]法定图则02-02地块为普通工业用地(M1),02-03、02-04地块为农林和其他用地(E2),02-05地块为公园绿地(G1),03-01地块为仓储用地(W1),03-02地块为行政办公用地(GIC1),03-05、03-11地块为普通工业用地(M1),06-09地块为发展备用地。上述地块当前规划用地面积、容积率、配套设施项目名称、备注等规划地块控制指标具体情况见附图。
三、法定图则规划调整后情况
(一)拟将西坑停车场红线选址范围与[横岗西坑片区]法定图则重叠部分调整为轨道交通用地(S3)、将西坑工业路北段调整为普通工业用地(M1)、将规划二路东北侧零星工业用地调整为农林和其他用地(E2)。
(二)根据绿地占补平衡要求,将惠盐路西南侧道路用地、零星仓储用地和行政办公用地调整为公园绿地(G1),作为本次绿地占补平衡的补入地块。补入地块包括调整后的03-01-4地块、03-01-5地块和03-01-6地块,总用地面积为2333.09平方米。
(三)将消防站异地安置地块([横岗西坑片区]法定图则06-09地块北侧)调整为其他公用设施用地(U9);备注:根据《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2014]》,行政办公机构是保证城市管理工作正常进行的重要机构。行政管理用地主要包括了行政机关、党派、社会团体、法院、检察院、司法、公安、消防、交警、海关等部门和其他行政管理类办公建筑的用地。考虑消防站属于公用设施,其用地调整为其它公用设施用地(U9)。
(四)取消梧岗路接惠盐路立交、西坑工业路、谭面南段和溜马石街北段;新增规划一路(25米次干路)和规划二路(22米次干路),其中规划一路北接惠盐路,南接谭面路,规划二路西北接谭面路,东南至横盐公路。
相关地块本次规划调整后的规划用地面积、容积率、配套设施项目名称、备注等规划地块控制指标具体情况见附图。
四、公示方式与地点
(一)现场公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一楼展厅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
地址:龙岗区中心城行政路2号建设大厦一楼
3.深圳市龙岗区园山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横坪公路288号
4.项目现场
地址一:深圳市龙岗区宝桐北路110-2号西坑社区工作站
地址二:深圳市龙岗区梧岗路与西坑工业路交叉口路口
(二)网上公示: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
http://pnr.sz.gov.cn/
五、公示时间
公示期30天,自2021年1月20日起至2021年2月18日止。
六、意见反馈
公示期间,如对本法定图则个案调整有意见或建议,请于2021年2月18日之前(若邮寄以邮戳为准)以书面形式将反映的情况寄(送)至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真实的联系电话、地址、邮编。来信请寄: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行政路2号建设大厦1006室,邮编:518172,信封上请注明:[横岗西坑片区]法定图则地块规划调整公众意见。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处理,并按程序进行审批。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工,联系电话:0755-28907083,传真:0755-28900430
附件:1.法定图则调整前后指标对比图
2.绿地占用及补入地块示意图
3.消防站占用及异地选址示意图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
2021年1月20日
法定图则调整前后指标对比图.jpg
绿地占用及补入地块示意图.jpg
消防站占用及异地选址示意图.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