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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关于发布《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修订汇总版)的公告

来源: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日期: 2021-02-24  【字号:

  自《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2014 年)印发以来,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对其中的部分章节及条款进行了多次局部修订,为便于查阅,现将已修订的内容汇总后重新发布。请自行下载。

  局部修订内容如下:

  1、 第2章用地分类与使用:增设科研用地分类, 涉及表2.1.6、 表2.2.2.3和2.1.3、2.2.2.2 条。

  2、第 4 章密度分区与容积率:调整城市密度分区、地块容积率、各类用地密度分区、修正系数、特定地区的密度分区、地块容积及容积率管理提出针对性要求。

  3、第 5 章公共设施:对派出所、教育设施、社区健康服务中心和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的规划标准进行局部修订,涉及表 5.4.1 和 5.4.2、5.4.4 条。

  4、第 6 章交通设施:对停车场充电桩配置比例进行局部修订,涉及 6.4.2.5 条。

  5、第 7 章市政设施:对暴雨强度公式、雨水管渠设计重现期的标准、危险废弃物的集中贮存填埋、垃圾处理设施的用地选址进行了局部修订,涉及表 7.2.3.3、7.2.3.4条、7.7.4.7 条和 7.7.4.9 条。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1年2月24日

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局部修订版).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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