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关于深圳市龙岗片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方案(雪象体育公园游客中心和管理用房选址)的公告
来源: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日期: 2020-11-11 【字号:大 中 小】
雪象体育公园游客中心和管理用房选址涉及《深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下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有条件建设区和禁止建设区。为落实该项目用地,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近期编制完成了《深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方案(雪象体育公园游客中心和管理用房选址)》,并经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业务会审议通过。现按照《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方案编制技术指南(试行)》(粤国土资规划发〔2018〕64号)及《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明确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自然资函〔2020〕166号)规定予以公告:
一、调整方案
雪象体育公园位于龙岗区坂田街道与吉华街道,公园内布局1处游客中心、1处驿站和4间公共厕所,共计1921.41平方米,现对其涉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有条件建设区的109.00平方米用地及位于禁止建设区的1051.79平方米用地进行调整(详见附件):
雪象体育公园游客中心和管理用房选址涉及落实地块4个,总面积0.1161公顷。本次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方案的落实地块涉及城市总体规划的生态控制区、水域、工业用地;涉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林地、园地和其他农用地,位于有条件建设区和禁止建设区;规划为农林和其它用地、公园绿地和水域,项目属于公园配套用房,符合相关城市规划要求;不涉及耕地和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省级以上保护名录的野生动植物栖息地、水源保护区核心区、蓄滞洪区、历史风貌区、文物保护单位等相关区域;全部位于基本生态控制线范围内,根据有关规定,本项目属于公园配建设施,可以在生态控制线内建设;涉及托坑水库蓝线,已取得龙岗区水务局关于涉及托坑水库建设方案的批复;涉及橙线,有关安全影响报告已征求深圳市住建局、龙岗区应急管理局、龙岗区和信息化局、运营单位(深圳市化轻贸易有限公司)意见,不会对后续建设构成安全隐患;全部位于地质灾害易发区,已完成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并通过专家评审。
本次使用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0.1161公顷,来源为市本级预下达规模,使用后预下达城乡建设用地规模面积剩余304.9225公顷。
本次使用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后,龙岗区建设用地总规模、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增加0.1161公顷;建设用地管制分区中允许建设区增加0.1161公顷,禁止建设区减少0.1052公顷,有条件建设区减少0.0109公顷,限制建设区保持不变。
二、公告说明
公告期为7天(2020年11月11日-2020年11月17日)。本公告在以下地点同时发布,市民可登录网站或前往公告地点浏览查询。
(一)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网址:http://pnr.sz.gov.cn/
(二)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一楼大厅
地址:龙岗区中心城行政路2号建设大厦一楼大厅
(三)坂田街道办
地址:龙岗区坂田街道环城南路5号
(四)吉华街道办
地址:龙岗区吉华街道甘李6路9号
(五)新雪社区
地址:龙岗区坂田街道坂澜大道1052号嘉霖华禧小区5栋
(六)水径社区
地址:龙岗区吉华街道吉华路237号
2.落实地块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落实后)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
2020年11月11日
(联系人:田工 联系电话:28911036)
落实地块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落实前).jpg
落实地块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落实后).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