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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关于东莞供电局500kV东惠甲线N49-N52线路改造工程拟永久使用林地及林木采伐有关情况的公示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关于东莞供电局500kV东惠甲线N49-N52线路改造工程拟永久使用林地及林木采伐有关情况的公示

来源: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日期: 2026-10-30  【字号:大 中 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我局对东莞供电局500kV东惠甲线N49-N52线路改造工程拟永久使用林地及林木采伐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拟使用林地和林木采伐基本情况

用地单位或个人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东莞供电局

项目名称

东莞供电局500kV东惠甲线N49-N52线路改造工程

项目类型

1-基础设施项目

项目批准机关

深圳市龙岗区发展和改革局

批准文号

深龙岗发改备案〔2025〕1949号

被用地单位

坪地街道办

使用林地面积

(公顷)

0.0352

使用林地期限

永久

采伐株数

8

优势树种

速生相思、

其它软阔

使用林地和采伐林木位置

龙岗区坪地街道中心社区

  二、公示时间

  2026年11月2日至2026年11月6日(5个工作日)

  三、公示渠道

  本事项同时在下列网站和实地公示:

  (一)网站公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

  http://pnr.sz.gov.cn/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门户网站

  http://pnr.sz.gov.cn/lg

  (二)实地公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行政路2号建设大厦

  2.深圳市龙岗区坪地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埔仔路9号

  3.项目现场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坪地街道深圳外环高速与佳林路交叉口往北200米

  四、意见反馈方式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均可就公示内容提出书面意见或建议,个人提交反馈意见的应当提供真实姓名(须由提交人签名)、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住址及联系方式,单位或组织提交反馈意见的应当加盖公章、提交单位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请通过以下渠道书面反馈:

  (一)邮寄。邮寄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行政路2号建设大厦1606室;收件人:张工;联系电话:0755-28918216;并在信封上注明“东莞供电局500kV东惠甲线N49-N52线路改造工程拟永久使用林地和林木采伐公众意见”字样(日期以邮戳为准);

  (二)电子邮件。请将意见发送至邮箱:lggljlyk@pnr.sz.gov.cn,邮件标题请按照“东莞供电局500kV东惠甲线N49-N52线路改造工程拟永久使用林地和林木采伐公众意见+姓名(或单位名称)”格式填写。

  公众意见征询截止后,我局将按照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处理后,按程序审批。

  特此公示。

  附件:项目地理位置图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

  2026年10月30日

项目地理位置图.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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