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关于[大运枢纽站及其周边地区] 04-03、04-08等地块(生态智谷总部基地盐龙大道衔接匝道市政工程)实施深化的公示
来源: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日期: 2026-10-30 【字号:大 中 小】
生态智谷总部基地盐龙大道衔接匝道位于龙岗区龙城街道大运新城盐龙大道与如意路交叉口西北侧,具体包括A匝道长约387米;B 匝道长约490米;新增如意立交匝道长度约281米;盐龙大道左侧地面辅道一改造长度约281米;盐龙大道左侧地面辅道二改造长度300米;盐龙大道右侧辅道车行道拓宽长度约583米;盐龙大道右侧地面辅道合流段车行道拓宽长度约132米;盐龙大道右侧主辅入口节点进行改造,对现状盐龙大道右侧主线拓宽,主线改造长度约320米;新建鹰咀路东段道路长约110米;新建鹰灿路左右幅道路长度约161米。生态智谷总部基地盐龙大道衔接匝道市政工程红线局部与法定图则规划不符,为推进道路建设,现对道路红线涉及法定图则04-03、04-08等地块实施深化进行公示。该事项已通过我局专题会审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深圳市详细规划动态维护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对该事项公示如下:
一、规划情况
(一)[大运枢纽站及其周边地区]实施深化前地块情况
法定图则04-03地块,用地性质为农林和其他用地(E2),用地面积67650平方米,配套设施项目名称:—,备注:现状;
法定图则04-08地块,用地性质为农林和其他用地(E2),用地面积16555平方米,配套设施项目名称:垃圾转运站(独立占地310平方米)、再生资源回收站、环卫工人作息房、雨水调蓄空间(规划规模300立方米),备注:现状;
项目部分范围在博深高速与盐龙大道主线之间,如意路以北,由北向南四块农林和其他用地,均无编号。用地面积分别为:
--,用地性质为农林和其他用地(E2),用地面积13149平方米,配套设施项目名称:—,备注: —;
--,用地性质为农林和其他用地(E2),用地面积8049平方米,配套设施项目名称:—,备注: —;
--,用地性质为农林和其他用地(E2),用地面积7394平方米,配套设施项目名称:—,备注: —;
--,用地性质为农林和其他用地(E2),用地面积17651平方米,配套设施项目名称:—,备注: —;
(二)[大运枢纽站及其周边地区]实施深化后地块情况
法定图则04-03-01地块,用地性质为农林和其他用地(E2),用地面积56624平方米,配套设施项目名称:— ,备注:规划;
法定图则04-03-02地块,用地性质为农林和其他用地(E2),用地面积10572平方米,配套设施项目名称:— ,备注:规划;
法定图则04-08-01地块,用地性质为农林和其他用地(E2),用地面积14571平方米,配套设施项目名称:垃圾转运站(独立占地310平方米)、再生资源回收站、环卫工人作息房、雨水调蓄空间(规划规模300立方米),备注:规划;
法定图则04-08-02地块,用地性质为农林和其他用地(E2),用地面积675平方米,配套设施项目名称:— ,备注:规划;
对博深高速与盐龙大道主线之间,如意路以北的农林和其他用地进行编号,由北向南分别为:
法定图则04-20-01地块,用地性质为农林和其他用地(E2),用地面积9711平方米,配套设施项目名称:— ,备注:规划;
法定图则04-20-02地块,用地性质为农林和其他用地(E2),用地面积3317平方米,配套设施项目名称:— ,备注:规划;
法定图则04-21-01地块,用地性质为农林和其他用地(E2),用地面积2777平方米,配套设施项目名称:— ,备注:规划;
法定图则04-21-02地块,用地性质为农林和其他用地(E2),用地面积3287平方米,配套设施项目名称:— ,备注:规划;
法定图则04-22地块,用地性质为农林和其他用地(E2),用地面积6593平方米,配套设施项目名称:— ,备注:规划;
法定图则04-23地块,用地性质为农林和其他用地(E2),用地面积17636平方米,配套设施项目名称:— ,备注:规划;
(具体内容见附件)
二、公示渠道
(一)实地公示
1.项目现场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盐龙大道与清辉路交会处建筑产业生态智谷总部基地项目主出入口外墙公示栏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行政路2号建设大厦一楼大厅
3.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如意路98号信访办二楼
(二)网上公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
网址:http://pnr.sz.gov.cn/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门户网站
网址:http://pnr.sz.gov.cn/lg
三、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10个自然日,自2026年10月30日起至2026年11月9日止。(如公示截止日期逢节假日或周末,公示意见收集截止日期顺延至节假日或周末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四、意见反馈
公示期间如对该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有效联系方式将意见通过邮寄或电子邮件反馈:
(一)邮寄。邮寄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行政路2号建设大厦2005室;收件人:公共项目科1007室,白工;联系电话:0755-28919082;并在信封上注明“[大运枢纽站及其周边地区]04-03、04-08等地块实施深化反馈意见”字样(日期以邮戳为准)。
(二)电子邮件。请将意见发至邮箱:liuzhc@pnr.sz.gov.cn,邮件标题请按“[大运枢纽站及其周边地区]04-03、04-08等地块实施深化反馈意见+姓名(或单位名称)”格式填写。
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2026年11月9日。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研究和处理。
特此公示。
附件:1.实施深化对比图
2.公众意见征询表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
2026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