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关于东明大道(华夏二路-河心路)市政工程项目总平面图修改的公示
来源: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日期: 2026-04-29 【字号:大 中 小】
东明大道(华夏二路-河心路)市政工程位于光明区光明街道金地峰境瑞府东南侧。该项目于2023年8月9日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深规划资源建许市政字 GM-2023-0089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相关规定,我局对东明大道(华夏二路-河心路)市政工程项目总平面图修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主要修改内容
东明大道设计终点河心路的横断面由人非共板调整为机非共板,该处交叉口跨木墩河由桥梁结构调整为箱涵结构,市政管线敷设位置作出相应调整。详见东明大道道路总平面图变更后云线圈注部分。
二、公示时间
2026年4月30日至2026年5月15日(10个工作日)
三、公示渠道
本事项除在《深圳特区报》公示外,同时在下列网站和实地公示:
(一)网站公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
http://pnr.sz.gov.cn/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门户网站
http://pnr.sz.gov.cn/gm/
(二)实地公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华夏路光明土地储备大厦
2.东明大道项目现场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东明大道
四、意见反馈方式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均可就公示内容提出书面意见或建议,个人提交反馈意见的应当提供真实姓名(须由提交人签名)、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住址及联系方式,单位或组织提交反馈意见的应当加盖公章、提交单位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请通过以下渠道书面反馈:
(一)邮寄。邮寄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华夏路光明土地储备大厦;收件人:徐工;联系电话:0755-27403885;并在信封上注明“东明大道(华夏二路-河心路)市政工程项目总平面图修改公示反馈意见”字样(日期以邮戳为准);
(二)电子邮件。请将意见发送至邮箱:gmjggxmk@pnr.sz.gov.cn,邮件标题请按照“东明大道(华夏二路-河心路)市政工程项目总平面图修改公示反馈意见+姓名(或单位名称)”格式填写。
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2026年5月15日,我局将按照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处理后,按程序审批。
特此公示。
附件:1.东明大道道路总平面图-变更前
2.东明大道道路总平面图-变更后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
2026年4月29日
附件1:东明大道道路总平图-变更前.pdf
附件2:东明大道道路总平图-变更后.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