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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关于东明大道(华夏二路-河心路)市政工程项目总平面图修改的公示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关于东明大道(华夏二路-河心路)市政工程项目总平面图修改的公示

来源: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日期: 2026-04-29  【字号:

  东明大道(华夏二路-河心路)市政工程位于光明区光明街道金地峰境瑞府东南侧。该项目于2023年8月9日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深规划资源建许市政字 GM-2023-0089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相关规定,我局对东明大道(华夏二路-河心路)市政工程项目总平面图修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主要修改内容

  东明大道设计终点河心路的横断面由人非共板调整为机非共板,该处交叉口跨木墩河由桥梁结构调整为箱涵结构,市政管线敷设位置作出相应调整。详见东明大道道路总平面图变更后云线圈注部分。

  二、公示时间

  2026年4月30日至2026年5月15日(10个工作日)

  三、公示渠道

  本事项除在《深圳特区报》公示外,同时在下列网站和实地公示:

  (一)网站公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

  http://pnr.sz.gov.cn/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门户网站

  http://pnr.sz.gov.cn/gm/

  (二)实地公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华夏路光明土地储备大厦

  2.东明大道项目现场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东明大道

  四、意见反馈方式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均可就公示内容提出书面意见或建议,个人提交反馈意见的应当提供真实姓名(须由提交人签名)、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住址及联系方式,单位或组织提交反馈意见的应当加盖公章、提交单位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请通过以下渠道书面反馈:

  (一)邮寄。邮寄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华夏路光明土地储备大厦;收件人:徐工;联系电话:0755-27403885;并在信封上注明“东明大道(华夏二路-河心路)市政工程项目总平面图修改公示反馈意见”字样(日期以邮戳为准);

  (二)电子邮件。请将意见发送至邮箱:gmjggxmk@pnr.sz.gov.cn,邮件标题请按照“东明大道(华夏二路-河心路)市政工程项目总平面图修改公示反馈意见+姓名(或单位名称)”格式填写。

  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2026年5月15日,我局将按照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处理后,按程序审批。

  特此公示。

  附件:1.东明大道道路总平面图-变更前

  2.东明大道道路总平面图-变更后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

  2026年4月29日

附件1:东明大道道路总平图-变更前.pdf
附件2:东明大道道路总平图-变更后.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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