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关于光明区中心医院一期、二期(暂定名)项目总平面图修改事宜的公示
来源: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日期: 2026-04-27 【字号:大 中 小】
光明区中心医院一期、二期(暂定名)项目用地位于光明区光明街道华夏路西南侧,宗地号为A510-0155。该项目于2002年1月取得门诊楼、医技楼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深规土建许字2001B358号);2011年1月,取得配变电所、污水处理站和垃圾站、制氧站、洗衣房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深规土建许字GM-2011-0003号);2013年2月,取得医技住院楼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深规土建许字GM-2013-0004号);2021年12月,取得综合楼、污水处理站、垃圾站、高压氧舱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深规划资源建许字GM-2021-0052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相关规定,现对光明区中心医院一期、二期(暂定名)项目总平面图修改事宜公示如下:
一、主要修改内容
(一)调整本宗地分期范围。一期范围包含已建的门诊楼医技楼、医技住院楼、配变电所及新建的感染楼及其地下室、高压氧舱等;二期范围包含综合楼及其地下室、配套用房、液氧站等。
(二)医技住院楼东侧地下车库车行出口取消,车行入口调整为人防人行出入口。
(三)一期范围西北侧新建一栋感染楼,原2021年已批的污水处理站、垃圾站取消,原2021年已批的液氧站由一期范围西侧调整至二期范围东侧,根据以上建筑布局变化相应调整地上停车位布局、绿化范围。
(四)二期范围东北侧新建一栋配套用房,原2011年已批的污水处理站和垃圾站、制氧站、洗衣房取消,根据以上建筑布局变化相应调整地上停车位布局、绿化范围。
(五)根据上述分期范围、建筑布局调整,相应调整经济技术指标表。
二、公示时间
2026年4月28日至2026年5月13日(10个工作日)
三、公示渠道
本事项除在《深圳特区报》公示外,同时在下列网站和实地公示:
(一)网站公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
http://pnr.sz.gov.cn/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门户网站
http://pnr.sz.gov.cn/gm/
(二)实地公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华夏路光明土地储备大厦一楼大厅
2.项目现场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华夏路西南侧
四、意见反馈方式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均可就公示内容提出书面意见或建议,个人提交反馈意见的应当提供真实姓名(须由提交人签名)、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住址及联系方式,单位或组织提交反馈意见的应当加盖公章、提交单位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请通过以下渠道书面反馈:
(一)邮寄。邮寄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华夏路光明土地储备大厦;收件人:江工;联系电话:0755-27400266;并在信封上注明“光明区中心医院一期、二期(暂定名)项目总平面图修改公示反馈意见”字样(日期以邮戳为准);
(二)电子邮件。请将意见发送至邮箱:gmjgk@pnr.sz.gov.cn,邮件标题请按照“光明区中心医院一期、二期(暂定名)项目总平面图修改公示反馈意见+姓名(或单位名称)”格式填写。
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2026年5月13日,我局将按照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处理后,按程序审批。
特此公示。
附件:项目总平面图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
2026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