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关于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审查结果的公示
来源: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日期: 2026-04-21 【字号:大 中 小】
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管理办法》(自然资源部令第8号)、《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规划和自然资源行政职权调整的决定》(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351号)和《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调整地质灾害防治6个行政许可事项实施主体的通知》(深规划资源发〔2023〕155号)等有关规定,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对深圳市南湖勘测技术有限公司提交的地质灾害评估和治理工程勘查设计乙级资质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结果予以公示。
一、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审查结果列表:
二、公示时间
2026年4月22日至2026年4月28日(5个工作日)
三、公示方式
本事项同时在下列网站和实地公示:
(一)网站公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
http://pnr.sz.gov.cn/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门户网站
http://pnr.sz.gov.cn/lg/
(二)实地公示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行政路2号建设大厦
四、意见反馈方式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均可就公示内容提出书面意见或建议,个人提交反馈意见的应当提供真实姓名、住址及联系方式,单位或组织提交反馈意见的应当加盖公章,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请通过以下渠道书面反馈:
(一)邮寄。邮寄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行政路2号建设大厦812室;收件人:郑工;联系电话:0755-28918663;并在信封上注明“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审查公众意见”字样(日期以邮戳为准);
(二)电子邮件。请将意见发送至邮箱:stdhk@pnr.sz.gov.cn,邮件标题请按照“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审查公众意见公众意见+姓名(或单位名称)”格式填写。
公众意见征询截止后,我局将按照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处理后,按程序报批。
特此公示。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
2026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