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关于G12306-0698号宗地(暂定名)项目总平面图的公示
来源: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日期: 2026-03-19 【字号:大 中 小】
G12306-0698号宗地(暂定名)项目用地位于坪山区龙田街道兰景路与现状金竹路交汇处西北侧。现用地单位向我局申请办理该项目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事宜。根据《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公示内容
G12306-0698号宗地(暂定名)项目总平面图(详见附件)
二、公示时间
2026年3月19日至2026年3月28日(10个自然日,如公示截止日期逢节假日或周末,公示意见收集截止日期顺延至节假日或周末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三、公示渠道
(一)网上公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
http://pnr.sz.gov.cn/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门户网站
http://pnr.sz.gov.cn/ps/
(二)实地公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坪山区坪慧路6号
2.G12306-0698号宗地(暂定名)项目现场
地址:坪山区龙田街道兰景路与现状金竹路交汇处西北侧
四、意见反馈方式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均可就公示内容提出书面意见或建议,个人提交反馈意见的应当提供真实姓名(须由提交人签名)、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住址及联系方式,单位或组织提交反馈意见的应当加盖公章、提交单位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请通过以下渠道书面反馈:
(一)邮寄。邮寄地址:深圳市坪山区坪慧路6号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收件人:何佩玲;联系电话:0755-28297924;并在信封上注明“G12306-0698号宗地(暂定名)项目总平面图批前公示反馈意见”字样(日期以邮戳为准);
(二)电子邮件。请将意见发送至邮箱:psglj@pnr.sz.gov.cn,邮件标题请按照“G12306-0698号宗地(暂定名)项目总平面图批前公示反馈意见+姓名(或单位名称)”格式填写。
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后,我局将按照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处理后,按程序审批。
特此公示。
附件:项目总平面图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
2026年3月19日